他本来曾有机会逃离这座樊篱一样的城市,他头脑聪明,一直学习很好,本来能凭借高考入读顶尖名校,从此一展才华,平步青云。
可是命运却将他一次又一次地无情戏耍,第一次高考,当天他忽然急性阑尾炎发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次高考,他在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又被车撞至重伤昏迷。
而后,当他不甘心地想要再复读一年,和这天杀的残酷命运彻底一决高下时,母亲又被查出了胃癌。
这无疑让他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母亲治病需要大笔的医疗费,不但再也拿不出多余的一分钱供他复读,家里还要四处举债。
那天晚上,他在医院外的路边长椅上红着双眼枯坐一夜,紧咬的牙关和攥紧的拳头一直没有松开过。
天上的鹅毛大雪飘啊飘,他只穿着一件老旧杂牌棉衣的身影在昏黄路灯下显得是那么单薄和无助。
直到天色蒙蒙亮,医院不远处的一片工地上传来机器运行时的沉重哐当声,他终究是认命一般地长叹一口气,神色凄凉地站起身来,迈着僵硬麻木的双腿,哆哆嗦嗦地向着工地走去。
从那以后,这个踌躇满志的青涩少年便成了工地上一个灰头土脸的搬砖工人。
繁重的工作间隙,他看着身边那些明明在说着荤段子哈哈大笑眼里却没有一点光的大伯大叔,便感觉更加绝望。
他害怕自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胸无大志,一辈子就这么得过且过,可他又痛苦且清醒地知道自己正在一点点不可避免地变成他们那样。
每天晚上当天拖着快要累散架了的身体回到家时,只想潦草塞几口饭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再没有多余的一丝精力去翻看他曾经珍爱的书本。
可是为了母亲的医疗费和分担家里的债务,他又不得不坚持下去。
要说这种辛苦度日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那就是高强度的体力劳作让他原本有些单薄的身板变得强健精壮,毫不夸张地说,他已经锻炼出了非常结实的两块胸大肌和六块腹肌,只是穿着邋遢的劳保工装时显不出来。
而且随着体能大量消耗的饭量增加,他的个子在短短半年里又往上窜了七八公分,将近一米九了,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棵风雨摧折不了的挺拔青松。
那些闲来无事的大叔大伯们经常羡慕地调侃他:“哟!多精神的小伙子呐!身材好,长得又这么俊,还不如去做鸭子,肯定有大把富婆愿意花大价钱包养你。”
陆鸣泽对此都只是笑笑不语,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体貌形态要比普通人优秀一些,可也没夸张到能被富婆看上吧?那些有钱的老女人不都是很挑剔吗?
自己整天尘里来、土里去,邋邋遢遢的,她们能看上自己才怪。
而且陆鸣泽深知命运的残酷之后,更不想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在工地干活虽然辛苦,但至少人身自由;
可一但受制于人,那就要像一条狗一样摇着尾巴处处看人脸色、讨人欢心。
他从小就自尊心极强,不然也不会那么努力学习想要出人头地,比起在工地吃苦,他更加接受不了自己成为一个为了金钱卑躬屈膝的人。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不喜欢女人,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感觉自己好像就是人们通常用讽刺不屑语气所说的......同性恋。
这个发现源于一个意外的契机。
那是三年后的一个六月,即使鹤城地处北方,天气也逐渐闷热起来。
前段时间,工地旁边多出来一个新建的公共厕所,大概是为了医院里和工地上的人提供方便吧。
有一天傍晚,他当天活计不多不用加班,下班早,一时尿急就拐进了这个公共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