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慢慢死去。
凌晨思潮起伏,可是肉体受不了这样澎湃激荡,渐渐失去力量,无可奈何是坠入梦中。
首先是一道金光把凌晨照醒,然后是一把冷漠的声音,让凌晨打了个寒颤:“曾杰非要我过来,说是对你说说话希望你能快醒来,呵呵,屁话,还真有人信这种奇迹啊?”
凌晨努力地挺直了身子扮僵尸,听着申启芳坐到房边,可是明显听得那申女士是对着墙说话,并不是对着自己:“我知道你为什么跳楼,小子。就象你小时候,有人抢你的玩具,你抢不过人家,就把玩具一脚踩碎。啧啧,什么性子。你这性子活该摔死。小子,不是你要留在曾杰那里的吗?让他付点代价不行吗?非要老娘喝西北风,你心才安然吗?”
凌晨在被底紧紧握住拳头,他想打扁那张脸。
申启芳轻轻笑:“你是不是喜欢那个男人,凌晨,有没有觉得自己变态?你恨我也因为这个吧?你已经是个小变态了。”
凌晨觉得自己的身体再一次下沉下沉,只是这一次,却坠向无底深渊。是吗?连外人都看出来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当然不是肉体上感觉到愉悦,只是心里不再抗拒曾杰的亲密接触。而且,不再抗拒曾杰的关切与爱护。他已经变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也没有那种恶心的感觉,不会一直想用刷子洗刷被抚摸过的地方,曾杰那张脸凑过来,如果是关心关怀关切,他也能体会并感激了。
如果说,原来,凌晨把曾杰当成外星人或者粘嗒嗒的赖蛤蟆,那么现在,他至少把曾杰当做同自己一样的智慧生物了,即使不认同他所做的一切,但已经把他当成一种他可以理解的有理性的物种了。
申启芳依旧轻笑:“年轻人的想法真是有意思,黑的是黑的,白的是白的。啧啧,多么幸运,凌晨,你可以这样白雪雪,全自你妈妈我的灰秃秃得来啊。是我,在这个黑漆漆的社会摸爬滚打,我把你养到十五岁,凌晨,我也是个人,允许我会觉得累,想把你放弃吧。曾杰那里,还不错吧?我有预感,他是个可以欺负一下的人,表面上冷漠,内里却是个迟疑而软弱的人。当然了,他有智慧,人活到四十岁还没智慧,那就不如条狗了。我的安排多好啊,如果你不跳这一下子的话,我拿走我想要的,曾杰得到他想要的,你呢,你有什么损失呢?在曾杰那儿,不是比跟着我好?可怜的小家伙,你已经长到十五岁了,你的妈妈我却并不想只要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的爱,我还没有老到不想要男人的爱与关怀只要生活的地步,为了生活,我已付出良多,小家伙,你跟朋友出去玩,把妈妈扔在家里,妈妈可没抱怨你遗弃啊,即使我不离开你,你也要离开我了,啧,想你膝前承欢,我不如养一条狗实际。”
凌晨气得圆瞪了双眼,就要坐起来大骂,可是这一挣,凌晨却愣了,他的腿呢?为什么他完全感觉不到腿的存在?这一惊,直惊得他目瞪口呆,腿呢?
凌晨的手慢慢地移动,终于摸到冰凉光溜溜的两条腿,他呼出一口气,腿还在,没有知觉,也许是麻药吧?
申启芳无聊透顶,打个呵欠:“我对着一棵大白菜诉苦,多有意思。”
沉默,许久,申启芳伸手擦擦脸,告诉凌晨:“乖儿子,妈妈为你落泪了,虽然咱们久已不相爱,可是我想起小时候抱着你,拿你当珠宝一般,巴不得心肝都挖出来给你,还是忍不住要落泪了。”
申启芳喃喃地:“我曾经爱过的人,曾经有过的--一切,似水流年。”
低低的笑声:“如果往回想,人真是不用活了,要是往前想,又不敢活了,晨晨,如果你真的死了,也未必不幸呢,我活了四十年,也没找到幸福与人生目地。你为什么恨我呢?恨我把你留在一个对你有企图的人身边?笑死我了,没有企图的人怎么会收留你呢?在这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