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帮他挑到了晒谷坪,村里的人看蒋衡帮小傻子干了几天活,一个个目光惊讶,嘀咕了几句闲话。

闻玉书跟在男主身后,收获了一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男主轻轻松松挑着两百来斤的稻子,迈着大长腿往前走,背部宽阔,公狗腰窄而有力,屁股也翘,露出来的麦色肌肉滚着一层汗,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代能干的男人最招姑娘喜欢。

太阳渐渐落下,活也干的差不多了,闻玉书一身的汗,混着灰都快能和泥儿了,他受不了身上黏答答的感觉,跑到河里洗了个澡。

蒋衡坐在河边的大石头上抽烟,说是热了,在河边吹吹凉风。

河里的水哗啦啦的流,很凉很舒服,闻玉书惬意地眯着眼睛,舒服得不想出来,忽然一道熟悉的娇羞女音被风吹进了耳朵。

“蒋大哥,这些天辛苦你帮我家干活了,这是我纳的鞋,你试试合不合脚。”

是女主的声音。

闻玉书下巴滴着水,抬头去看。

大石头挡住了他的身体,闻玉琼没看见他,她穿了一件新衣裳,扎着两根麻花辫,发间别着小野花,漂亮的脸蛋儿晕着红,手里拿着一双新纳的鞋站在蒋衡面前,不好意思地垂着眼。

蒋衡叼着根烟,头也没抬:“回去吧,我是帮玉书。”

闻玉琼没想到男人会拒绝,原本羞涩的脸有点不太好看了,勉强一笑:

“蒋大哥……”

闻玉书看着这一幕,懒懒心想,女主眼界高,不甘心当小傻子的童养媳,觉得村里追求她的男人都不行,所以她看中了蒋衡。

原剧情中蒋衡没救下小傻子,只把他尸体捞了上来,女主心中窃喜,表面哭天喊地,晕了过去,男主有些愧疚,收稻子的时候又见女主自己下田干活,孤苦伶仃怪可怜的,就帮她收了田,就这样女主踩在未婚夫的尸骨上攻略了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