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替她来了。

凌晨半夜。

陈喃已经停更了快一年的微博。

在深夜多出了一句话。

陈氧:路栩我的少年,新婚快乐。

他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子爱了他一整个青春。

知道他的喜好和过往,知道他容易在冬天受凉感冒的身体,因为总在冬天看到他生病,了。

知道他夏天会遇到阴晴不定的天气,下雨时多半在篮球场打球,她和他淋过同一场雨,也见过他打球崴脚受伤痛苦的样子,她送过药,悄悄塞进了他的课桌,也……更知道他喜欢的女孩子是何等优秀的一个人。

他也终于,要和青春里的那个姑娘结婚了。

陈喃垂下眼,她修改了微博的简介。

原本只有一个简单的7,被她改成了:路栩,我不想继续喜欢你了。

她开始上线回复很多读者的问题。

在那个他结婚的夜晚。

其实她收到的大部分私信,很多读者朋友会问她,这样的暗恋到底值不值得,也许她倾尽一切的所有,在对方眼里只是过往云烟。真的值得吗?

她在无数的夜晚想过这个问题。

却始终无法回答。

终于在今晚,她敲下了一个个字眼,她能够回答了。

是值得的,这些年里她总有一个很庞大的目标,能让她为之前进,高考的时候希望跟上他的脚步,考去一个更好的学校。

一路追随那么多年,不知道摔倒了多少次。

也许是摔蒙了吧,连她也分不清,那些痛苦到底是喜欢,还是多年的执着。

其实我也分不清,我喜欢的那个少年还是十八岁那年暗恋的遗憾,但我总想把他记录下来。

大概是因为我是个记性很不好的人,常常会忘记很多事情。路栩在我脑海里的样子已经模糊到几乎看不清脸了,我也很久没再听过他的声音了。

十八岁那年,我总在想,我还有大把时间能够等他,可是现在我二十五岁了,他也有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婚姻。

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他那么好的人一定会得到最好的结局。

好在那段青春里,他如愿了。

而我,也没有时间资格在等了。

好像就像大家说的一样,或许我不曾存在于她的青春里,也许我也没有名字,但是只要我记得他,这段暗恋就不算百搭了。

所以我写了很多很多关于他原型的文章。

我想我是想记住他的。

我怕我忘记他,我想记住他。我的青春里,刻着他的名字。

未来的须臾数年,我该拿什么记住你。

我又该拿什么去证明这段故事的存在。

是抽屉里泛黄的纸,几年不到就消散的字迹,还是日记上无数的泪痕和心酸,还是属于他一整个青春记录者的我,始终没有留下他的名字。

于是陈喃写下了这本书。

一本只属于她和路栩的书。

往后未来无论多远,文字会让我记住你。

陈喃打了很长的一篇篇幅发在了微博。

发完,她觉得自己心里松了口气。

在这一天的凌晨三点,陈喃向上边提交了去其他市工作的机会。

她在第二天收拾好了行李,甚至没来得及和身边的人告别,她只和赵兰说明了情况。

只身一人离开苏市。

打开门离开家的那会儿,赵兰犹豫地喊住她:“南南,早点回来,放下心里的事情了,记得回家。”

陈喃一愣,听着妈妈的话,眼圈一红。

原来赵兰什么都知道,她根本没有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