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认识了夕驰,大部分时间都留在本市,倒是又回到了从前作息正常的生活。

林朝心里想着,突然觉得若是能跟夕驰这么过一辈子,倒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夕驰这个人吧,虽然有些坏习惯,小毛病,可是从大体上看,是个没什么坏心眼儿的,作为伴侣来讲...嗯,作为伴侣来讲,也还算是听话乖巧的。

想做伴侣,跟夕驰所说的喜欢,是不是同一个意思,林朝并不清楚。他一直认为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十分疯狂而不理性的事,譬如他的父亲。

父亲喜欢母亲,喜欢到可以为她去死。

林朝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父亲为了保护母亲,脸上生生挨了一刀的场景。他至今仍记得那天自己头顶的天空,都仿佛被血水所覆盖,他看见父亲的脸上不断有猩红湿热的液体滑落下来,顺着他的小脸落在他止不住颤抖的身上,几乎浸湿了幼小的林朝的整一个童年。

然后很长一段时间父亲都在医院里度过,一开始母亲总是陪在身边,可后来渐渐地,只剩下了林朝独自一人。他不知道母亲去了哪里,也不知道母亲还会不会回来。

直到多年以后再次见到母亲,他才知道父亲清醒后为什么变了,而母亲,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群儿#伞棱留)究贰伞究+留

那一年林朝十七岁,他忍受不了终日斗狠好杀的父亲,也看不惯流血和死亡,于是他执意离开家里出国念书,从此再没回去过。

至今仍同林朝有联系的,也只有老宅的管家陈伯。老宅是曾经他们一家三口一齐居住的地方,也承载着林朝这一生所拥有的为数不多的,对母亲的回忆,和对父亲的良好印象。偶尔过年过节,林朝会带些吃的穿的回去看看陈伯,这个老人数十年如一日地守着那座再无人居住的宅院。对林朝而言,老人守着的,是他内心深处最温暖,也最不愿触碰的禁区。

所以林朝对夕驰的喜欢最开始是十分抵触的,简单地说,他害怕夕驰变成父亲那样,疯狂、无所顾及。

可最近他时常在想,他同母亲该是不同的,他从未有哪怕一瞬,想过要丢下夕驰。甚至他一分一秒都不想让夕驰离开自己,想守着他,照顾他,教好他。

林朝觉得,可能遇见夕驰,是他不幸的前半生中,为数不多的大幸运。

林朝煎好鸡蛋又下了两碗夕驰爱吃的馄饨,正在餐柜里翻找碗筷的时候,听见身后的房门开了。他回过头,看见清亮的晨光下,夕驰穿着睡衣身形有些不稳地朝他走过来。

林朝停下手里的动作,瞧着夕驰皱了皱眉,“怎么这么早就下床了,身上不疼了?”

夕驰微嗔地瞪着他,复又有些脸红,只道:“醒了,见你不在。”

林朝回厨房关了火,将馄饨盛进一只小碗里连着托盘一齐带了出来,又冲着夕驰道:“去床上躺着,穿这么点到处乱跑,小心着凉。”

夕驰撇撇嘴,闻见馄饨的香味有些馋地望了望林朝手里的馄饨。

“快回去,我端来给你。”林朝好笑地催促。

“噢~”夕驰应声,又一拐一拐地往回走,看着背影林朝轻微地摇了摇头,觉得今日还是不要将人放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