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依依更喜欢的还是街边那些苍蝇馆子,在她看来,那才是一座城市最真实的风味。
那几天他们走遍了雾城的街头巷尾,也拍了不少照片。
她很久没有这么快乐过,而她最喜欢做的事是每天早上一洗漱完就敲开他房间的门,看到他头发乱糟糟刚睁开眼的样子,她莫名觉得可爱。
可爱。
连她都没想到会将这个词用在陈宴理身上。
陈宴理洗漱完,从浴室里出来,仍是睡眼惺忪。
“你怎么每天都醒得这么早,假期不睡晚一些么?”
朱依依一本正经地说:“社畜的生物钟就是早上七点半就醒的,望周知。”
这会客房服务正好送来早餐,陈宴理喝了一口咖啡,笑道:“抱歉,没当过社畜。”
朱依依知道他是在故意气她,把沙发上的抱枕砸了过去。
室内开着暖气,他身上还穿着白色的浴袍,枕头砸过来时,腰间的系带松了松,衣服又敞开了些,露出锁骨以下的肌肉轮廓,饱满又充满力量,再往下是块块分明的腹肌。
而那浴袍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要掉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