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死就死吧…”
“开玩笑的。”
沈景瑜伸手揉了把他的头发:“你别惹上麻烦。”
“那你呢,你怎么办?”
“我?该怎么活怎么活。”沈景瑜换了个姿势:
“难不成因为这个,我就不活了吗?”
说罢,他凑近林语和的脸,盯了一会,满意地看着那家伙迅速变得面红耳赤的样子,轻声道:
“你明天调休对不对?来陪我喝酒。”
轻而冷的嗓音,尾调却很是柔媚,配合他微微拍在脸上的气息,勾得林语和背脊都麻了,眼前的沈景瑜像蛊惑人心的塞壬。林语和盯着他微微翻动的舌尖,有些失神:
“嗯,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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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傍晚,沈景瑜又开着那辆银色轿车来公寓楼下接他。林语和其实根本不会喝酒,唯一一次喝酒的经历是大学时代,在不谙世事时陪失恋朋友喝的。他那时喝多了,还没来得及上头便一头栽了过去。在这之前他以为喝酒真能解愁,是什么灵丹妙药呢,直到第二天宿醉醒来,那滋味把他折磨得够呛,从此便发誓再也不喝酒了
只不过林语和的誓就跟放屁一样,因为沈景瑜一叫他,他就屁颠屁颠地跟来了。
刚一下车他便被沈景瑜的打扮弄得再次心跳超速。平日里,他几乎只见过沈景瑜穿白大褂的样子,配合里面整理得方方正正的衬衣,浑然一体,一丝不苟的,很是端正。
那一晚的沈景瑜完全不同:他穿了件黑色丝绸衬衣,半透明的,袖口处扎出长而宽的喇叭袖,几乎可以盖住他的手;袖口点缀精致的睫毛蕾丝,与衬衣外侧的相呼应。他没有系领口,任由半开的领口落到胸口处,勾出一个深V字轮廓。他本就白,五官精致冷艳,身材纤细,配上这一身非但不艳俗,反而很有那些雌雄难分的美感。
最为关键的,是他左耳上那枚珍珠吊坠。简直是皇冠上的明珠,神来之笔,将他衬得更加美丽动人。林语和从未想过男人戴珍珠耳饰也能那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