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而为鸽,要对自己好一点。

然而我还没来得及自顾自怜,脚底突然晃动起来。

就在一刹那间,脚下那个软软的东西猛地站起,咆哮着转过头,一双血洞般的眼睛直勾勾地望向我。

草,这只丧尸在装死。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丧尸,吓得我上下扑腾左右乱飞。虽然丧尸好像对我不感兴趣,但在强烈地恐惧下我自顾自地尖叫着操控着并不熟练地翅膀,绕它三圈,然后撞在了树上。

丧尸:“?”碰瓷?

最终我还是没有被吃掉。

因为一个带着些英气的身影一闪而过,伴随着雷声干脆利落地一击将丧尸杀死,紧接着帅气抬眸。

这气质,这长相,和身上极高辨识度的装扮。

是你了!男主角。

终于,我这只倒霉鸽子在穿越到末世的第一天,就捕捉到了小说里的重要角色纪飞臣,并成功成为了他的队友。

虽然穿成了个废物鸽子,但是跟着男主角之后也会变成一只特别的鸽子。

于是在我的死缠烂打撒娇耍赖下,纪飞臣接受了自己莫名其妙多了一只宠物这个事实。

不愧是我笔下的男主角,这一路,他孤身一人前行,路上碰到个甲乙丙丁有麻烦都会帮忙,解救少女,拯救孩童,寻找粮食,勇斗丧尸。

生活每天都很惊险刺激,不过好在纪飞臣饭管饱,而且身为男主还足够强。

但很快我就疑惑了。

为什么男主角一个人在这里降妖除魔像西天取经一样,其它人呢?他的队友呢?小说里男主角不是还带着个小分队吗?

很快我就有答案了。

因为纪飞臣西天取经的最后一站,是枭风的基地。

….原来我穿越的时间点,正好是我断更的地方。

看情况,纪飞臣为了不牵连其它队友,决定孤身一人去救风谣情。

“我会打入他们的内部,然后,杀掉谢无衍。”

在即将抵达大本营的时候,纪飞臣坐在篝火旁,这么说道。

火光照亮了他的脸,显得格外有气场。

我:、溜了溜了。

在我准备偷偷溜走的时候,却被纪飞臣一把抓回来,搁在肩膀上。

“走吧,该上路了。”他说。

我总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送我上路。

别人不知道,但我这个小说作者难道还不知道在这本书里,关于谢无衍的设定到底有多变态吗?

这个时候还在升级的纪飞臣就去挑战传说级别boss,兴许他可以因为主角光环活下来,但他的鸽子一定活不下来。

但作为一只没有话语权的鸽子,我哭天抢地也没能阻止被纪飞臣提溜着来到了大本营基地的事实。

我本来以为,纪飞臣可能连枭风的门都进不了。

但我低估了主角光环,他不仅成功隐藏身份,以投诚的名义加入了枭风,还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就在基地混成了一个知名人物。

在丧尸爆发后的不久,秩序崩塌,金钱逐渐失去了意义,人类也重新按照异能的强度分级,就像一个金字塔一样。

而枭风基地,就像是末世中生存现状的具象化缩影。

基地最底层,是平民收容所,越往上住的人,地位越高。

在收容所里生存的人多半是没有自保能力,异能无任何战斗属性且功能性低的普通人。如果要在安全的环境生存并且享受物资,他们需要进行交换。

一切都可以成为交换的筹码。

像纪飞臣这样攻击属性极强的异能,以及不凡的战斗能力,很快就住进了基地的中高区域,

享受着一室一卫小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