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了沈明朗。
这些年,她哪怕跟沈明朗日子和美。
可顾云铮依旧是她心头挥之不去的白月光。
魏明月含着金汤匙出生,一直都是家里的小公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这些年,唯一求之不得的就是顾云铮。
她对顾云铮的执念,非常可怕。
哪怕现在顾云铮躺在床上生死未卜,她也要为顾云铮肝脑涂地。
执念成魔。
她在顾云铮家里得不到李彩英的好脸色,可是李彩英却对宋雨桐这个大婶格外的客气,甚至还让她给顾云铮喂饭。
这大婶到底是什么人?
宋雨桐饶有趣味的看着魏明月,挑了挑眉。
“我叫宋雨桐,是给顾家做饭的。”
“宋雨桐……”
魏明月喃喃的念着这个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
但是她想不起来宋雨桐是谁。
想不起来,干脆不想。
她仰着下巴,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雨桐。
“你每天都给顾云铮做饭?”
宋雨桐在心里冷嗤。
说起来,当初沈家把江薇薇和沈霖交给她养,还是魏明月出的主意。
魏明月也不想万一宋雨桐找到部队去,会有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就让她闲不下来。
有什么比带孩子更让人闲不下来的呢?
她在宋雨桐的人生里添加了浓重的一笔,可是她却不记得宋雨桐,多可笑。
不过没关系。
无论是魏明月,还是沈明朗,欠她的,她都会找他们讨回来。
希望到时候,魏明月还能像现在一样,记不起她是谁!
宋雨桐对她笑了笑。
“是的,她请我给顾云铮做饭。”
魏明月点了点头。
“那行,你到时候做饭的时候直接把饭送给我,我给顾云铮送。我住在招待所106,你做好饭来招待所找我。”
魏明月盛气凌人的说完就走了。
宋雨桐:……
她答应了吗?
没有吧!
还让她去招待所找她?
她怎么那么大脸呢?
从她家去招待所,走过去要一个小时。
她一个大小姐有车,凭什么让她用两条腿跑?
然后她辛辛苦苦做的饭,给她拿去顾云铮那里献殷勤。
想屁吃呢?!
*
宋雨桐回到家,江薇薇买了水果和吃的放在桌子上,悠闲的靠在摇椅上休息。
一副富婆的姿态。
宋雨桐:“这摇椅那里来的?”
江薇薇立刻从摇椅上站起来,笑吟吟的说:“妈,这是我买的。你没事就躺在这里休息,舒服。这些年你受苦了,现在应该享福了。”
然后她还从身上拿出了一个布包。
“这是沈大山赔我的三千块钱,我花掉了两百,剩下的都给你。”
宋雨桐把钱接了过来。
【一下子就花了两百,不得不说,她花钱的能力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