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昼没有回应,只盯着他看,沈钦受不住他的眼神质问,败下阵来,坦诚道,“好吧,其实那次回来后我就在学了,但只学了一点。”

陆昼还是没动作,他想听的可不是自己已经猜到的。

沈钦双手投降,示弱地全盘托出,“你在工作的时候以为我在玩俄罗斯方块,其实我是在某音上学手语,静音学的。”

这次陆昼回应他了,用手语回复的,沈钦看懂了,因为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哥,我想接吻。」

按理说,小区周遭是繁华的商业圈,但在这里却听不到什么喧嚣的声音。两人刚进门就在玄关处亲得难舍难分,沈钦后背靠着门,被陆昼按压着疯狂地索取。

由于某人的一句话,两人匆匆地从会所离开,就连大厅桌子上的纸袋都差点忘了带。在车上两个人就快要做上了,沈钦问陆昼为什么不在三楼的房间做,陆昼咬他的耳朵,沈钦忍着上涌的情欲退让,“那好吧,快去你家。”

银色山泉和车载香薰的味道混在一起,陷入情热的陆昼在门口就快把沈钦扒光了,尚且还有理智的沈钦捂住岌岌可危的上衣,“还没拉窗帘。”

明明灯都没开呢。

陆昼看了眼窗外的黄昏,便听话地抱着怀里的沈钦走向卧室,将沈钦压在床上后,他伸手捞起床头柜上的遥控器按了下按钮,卧室的窗帘随之缓缓闭合。

沈钦在这空挡,望着熟悉的房间和熟悉的人。

一个多月前,他被陆昼囚禁在这里,任陆昼肆意欺凌。而现在他再次回到这个囚笼,以陆昼男朋友的身份,自愿的。

谁能想到呢。

这并非斯德哥尔摩。陆昼只是强迫他,并没有虐待他,他也不依赖陆昼生存,更不认同陆昼强迫他的做法。按照他的原则,陆昼现在应该是他最讨厌的人,但喜欢和爱是很奇怪的事情。就像他最开始猜不到身上的人是陆昼,他也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喜欢上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还是陆昼。

在喜欢和爱面前,没有什么原则能阻拦住这无端的情感。

遮光很好的窗帘紧紧闭合着,房间里没有开灯,很暗,沈钦有那么几秒钟没看清陆昼,却感受到了他和他身下的温度,很快又看清了身上人的轮廓。

他喜欢的是陆昼,是个哑巴。失去了光线,彼此就无法交流。但是没关系,沈钦主动抱住陆昼,心想,谁说跟陆昼交流一定要通过书写或是手语了,肢体语言不也同样可以吗?

他喜欢跟陆昼做爱,做安静的爱,做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爱。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他们彼此喜欢。

真相是真(改)

他们闹到很晚。

陆昼比沈钦醒得早,沈钦昨晚被他欺负狠了,脖子和乳头周围都是密密麻麻的牙印。陆昼有点不好意思直视,但一想到这些全部是自己的杰作,就又忍不住去吻沈钦的脖子。

沈钦醒来时,陆昼正在做饭。

眼睛还未彻底睁开的沈钦手往旁边一摸,没摸到陆昼,倒是摸到了陆昼给他准备的睡衣。换好衣服后,他就先去洗漱。浴室里有陆昼囚禁他时特意为他准备的洗漱用品,沈钦刷着牙,想到陆昼给自己刷牙的场景,下意识地顿住手,差点将嘴里的牙膏沫吞下去。

陆昼做事很用心,尤其是关着他时总喜欢亲力亲为。要帮他穿衣服,帮他刷牙洗脸,还要喂他吃饭。沈钦想,如果他长胡子,恐怕陆昼还要帮他刮下巴冒出来的胡茬。

毕竟陆昼连他上厕所都要看着,还要通过这个来分析他的健康情况。他从早到晚都是吃陆昼亲手做的营养餐,虽然每天晚上陆昼都要拉着他做爱,但在做爱时也会照顾他的感受,给予他快感而非痛感。

那样的生活没什么不好,但他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