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去。沈钦应付这几个社会混混,丝毫不敢掉以轻心,但还是忍不住瞄了地上的人两眼。来艺艺〇37九6罢耳㈠

头发长,看不清脸,但还在颤抖,不知道挨打没有,不过肯定没死。

沈钦松了一口气,没死就好,算是行善积德了。

本人:豆浆喝完没,陆少爷?

陆昼:(幸福作画)

沈钦:画得不错啊……诶,等等,我好像还真救过他!

明天有点事情,会看情况更!

一动不动

至于后来的事情,沈钦只依稀记得,那几个人想对他动手但都被自己放倒了。

警察来得也很及时,那个被勒索的小孩到医院检查都是皮外伤,他没跟着去,因为要做笔录。反正结果是好的,那几个社会混混还是惯犯,不出意外地被判了好几年。

十年前的记忆太过久远,沈钦想不起更多的细节了。等他回过神来,发现陆昼在刚才披着斗篷的小人上又添了几笔。

经过陆昼的特殊对待,小人拥有了乖顺的发型,而且还被涂上了黑色墨水。此外,小人身上还多了衣服,衣服上有个小小的logo。

是他高中的校徽。

沈钦纳闷地想,自己那时候不仅没染头发,还知道穿校服?他和陆昼的交集居然有这么早?

而且陆昼因为这件事就喜欢自己了?太恋爱脑了吧。

“是有这么回事。”沈钦忍不住吐槽,“可是我欺负过你吧,而且应该挺过分的,都这样了你还有可能喜欢我?”

陆昼认真回复他。

「是的,你打我还让我跑腿,带我做些混账事,还逼着我叫你大哥。但是,你也只打过我一次,让我跑腿也会给钱,甚至在别人欺负我时会制止,你只是嘴上很凶,但从没对我痛下杀手、往死里打。」

「从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