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沾染了水光。
半个月前在连城,他卖出那颗红钻之后,问她:“你会喜欢粉钻吗?”
沈沂宁回答的是:“我会喜欢的。”
他都记在了心里,他真的为她献上了粉钻,还是这样精心设计的,宛如洛神玫瑰一般的项链,她怎么会不懂。
很漂亮,很用心,没有女孩子会不喜欢。
可是,她还是心痛,还是无法放下,永远都不可能放下。
沈沂宁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大颗大颗地落下。
驰郁替她一一擦掉,有些无措:“怎么哭了?不喜欢吗?”
沈沂宁咬着唇摇了摇头:“不是,我喜欢……”
驰郁十分不理解:“那你哭什么?”
“我不能是感动吗?”沈沂宁说着违心的话,努力维持镇定。
驰郁轻笑一声,伸手去掐她湿润的脸蛋,格外温柔地骂了一句:“笨蛋。”
沈沂宁的白色手表被他摘掉,腕间露出一道疤痕,他指腹轻轻摩挲两下,又去拿另一个首饰盒里的手链。
手链是一颗粉钻、一颗白钻间隔相连而成,并不像表带那样,能完全遮住疤痕,可依旧很称她的美。
沈沂宁忍不住问他:“哪里来的粉钻呀?你什么时候买的?”
驰郁并未想隐瞒什么,如实说道:“你在连城住院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澳洲。”
沈沂宁知道,澳大利亚是粉钻的主要开采地,但数量依旧稀少,也只有在那里,花费巨额财富,才能勉强购回一颗这么大的稀世粉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