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开始寻找打工的机会。但这里太落后,几乎没有像样的经济发展,仅有的小卖部和菜馆都是夫妻店,不需要伙计。

这里最常见的谋生方式是种田,虽然贫瘠的土地出不了多少粮食。

我不会种田,就算会种也无地可种,何况粮食不是一种就出的。

第二天的晚上,我趁黑在一处农田里偷了两颗马钤薯,一颗吃了,一颗揣在怀里准备当第二日的早餐兼午饭,然后继续睡在大树下。

第三天我离开了这里,前往下一站。

下一个村子比较大一些,看起来也好一些,很有几家店铺,要求低一些,应该可以找到一个工作。但我刚刚转悠半圈就觉得血往上涌,跟着全身冰冷,艰难地转目四看,开始有人注意我。

我掉头离开。村子里所有的电线杆上都贴满了寻人启事,上面有我的照片,全部清晰彩印,半身全身,正面侧面,另加十几张可能的乔装模拟图,各种各样的都有。

一路都有人在看我,畏缩而怀疑,有人跑去打电话,但没有人直接上来抓我。启事上面说我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发作时可能杀人,故此要求发现者只打电话报信,万勿出手抓人。

疯子总是让人害怕的。我冷笑着快步走出村子。其实顾飞说对了,我是疯子。

一年前答应顾飞的条件时我就已经疯了。也许更早,该从认识顾飞的时候算起。

第四章

我又开始不停地流浪,不同之处只在于我不再有钱坐车,不再有钱买食物。

我只靠两条腿不断地走,夜里跑到哪家农田里偷点吃的,但不是每天都偷得到。很快我学会在偷得到的时候多偷一些带在身上,但还是有挨饿的时候。

我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天,当有一天我觉得自己再也走不动了的时候,我在一个村子里停了下来。许是这个村子小得有些可怜,许是离我最后留下踪影的地方远了些,这里并没有出现我的寻人启事。

这种地方当然找不到工作,何况我如今满身秽臭,于是我继续我白天隐蔽,夜晚出来偷食的生活。

我睡在村外的小树林里,村里有改建过的祠堂,仅有的几个乞丐大都落脚此处,但我不去。我的处境不比乞丐好,但我还是不愿和他们待在一起。

小树林旁边有小河,在这里睡了几天之后,我终于无法忍受身上的脏污,在一个夜里脱掉衣服下了河。那晚月色很好,我痛痛快快地洗完之后爬上岸,要穿衣服时发现不远处的灌木丛后有人躲着偷看。

我飞快地穿衣服,但湿着身体衣服很难穿。他扑上来:「是你吧?这几天偷我地里的萝卜的是你吧?」

我不吱声,一拳打开他,先扯上裤子。他再次扑上来,粗糙的手蹭在我的皮肤上:「你是不是很饿?我给你吃的。」

现在我的脸当然见不得人,但身体还在,月色下他的鱼泡眼发着光,让我恶心地快吐出来。他还在不断地说着,双手拼命地摸捏。

怒火在胸口蒸腾,越烧越旺,渐渐让我失去理智。

「呀啊」我发狂般地大叫,抓起地上的石头砸向那个人的头。

他倒了下去。我发疯般在他身上拳打脚踢。

但他不是顾飞,打死他也发泄不了我的愤怒。稍微冷静下来后我探了探他的心跳,确定人还活着后,动手搜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不过几十块而已,但已经够我吃几天的饭了,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饭了。

我知道我现在的这种行为叫作抢劫,若他死了我就是杀人,但我还有什么好害怕的么?

我还知道顾飞很快会来,这件事已经露了我的行踪。但我决定不逃了。

我已经逃不动,也不想再逃。顾飞,我们做个了断!

我在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