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2)

立游戏开发者而言,虽然他们没有游戏公司或游戏发行商提供的薪资而且必须独立负担开发过程中的所有花费;但是相对而论,开发者可以决定游戏的走向,做自己想做的游戏,往往可以推出崭新观点的作品,而不用受制于游戏公司或市场。

更是拥有完全自己作主的工作时间,直接跟996、007说拜拜。

试问哪个程序猿没有过独立游戏开发的念头呢。

尽管很喜欢“独立游戏之光”的说法,但,这个称号林灰可当不起。

这简直就是捧杀了。

独立游戏目前虽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最起码也是指具有独立精神的游戏。

独立精神则是指勇于表达自我,展现不一样的想法与创意,其出发点更多是在表达而不是盈利。

而对于林灰而言,一来他开发的这两款游戏都不是表达自我,而来他开发游戏就是为了盈利。

林灰是一贯认为先有填饱肚子的面包才有资格讲情怀这个道理的。

他这样的人能评为独立游戏之光?

只能说人呐,命运就不可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