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可能还会有用得到它的地方,我不想浪费。”她说:“而且,我必须要去验证一些事情,这可能还关乎我未来的职业走向,所以必须要谨慎对待。”
给一件东西祛魅最好的方法就是拥有它,究竟是“让生命以一种在自己掌控之中的方式活着”让人热血沸腾,还是“让生命以一种在自己掌控之中的方式死去”让人心潮澎湃,这个问题很难通过辩证的思索来得到答案。
问题已经切实的发生了,抽象的想象很难回答现实的问题,更何况这个问题与她的职业选择息息相关。留学期间老师们都称赞过融恒的谨慎意识,打靶点射,融恒非常熟练的就能打出一枪头两枪胸,很多杀手做不到,不是说技术方面不行,而是他们对于自己过于自负,不屑于去做这种“保险措施”。
没有保险措施的杀手会渐渐生出一些侥幸心理,侥幸一生人就容易对规则发起叛逆,这样的杀手往往是活不了多久的。
“说不定你很适合做杀手。”
融恒收获了这样的评价。
但她本人并没有被称赞冲昏头脑,她还是想做一个不见人的神秘死宅,没别的,她不喜欢体力劳动,手术除外。
“决定了?”凯恩挑了挑眉毛:“这看起来不是非常明智的选择,除非你以后再也不打算去哥谭。你看,像我,我在那里完成一项工作,虽然你我都知道完成工作天经地义,只是有的时候工作的方式不同,但毕竟都是工作,与个人意志并无太大关系,可是我依然决定,只要没有非去不可的情况,我将再也不踏进哥谭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