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儿抢了别人最心怡红烧肉的愧疚感都没有。

一坨吃完,又想去夹第二坨吃完。

每一坨都吃得很安心。

一桌好菜(4)

“妈妈, 这个红烧肉比家里做的好吃。”

“如果天天都能吃到那么好吃的红烧肉的话,那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子了。”

安晨抬起一直埋在碗里的脑袋,一边眨巴着眼, 一边对着林琳嘀咕许愿。

安晨嘴边一圈吃得都是油亮的酱汁,眼睛里都是亮晶晶的小星星, 就像只快乐活泼的小肥啾。

林琳:这倒霉孩子尽说什么大实话呢。

如果天天……三餐都有一道这么让人上头的红烧肉,她也愿意做年门信徒, 不减那劳什子肥了。

这人到中年, 除了容易长胖, 其他什么都不容易。听人说,女人三十是个分水岭, 所以一到三十大关,林琳就尤其注重身材管理, 生怕不知不觉间腰上就多了几圈赘肉。

在外聚餐肉菜都要先涮一遍清水,滤滤油。

像今天吃的重油重盐重口味的硬菜,放在前段时间, 林琳放下筷子想了想, 打死她都不会碰一下。

动作优雅的将下巴微微抬起,筷子把油滋滋、润汪汪的红烧肉送到嘴边,矜持的一口,就将将去了二分之一。

“你不是前几天还在想减肥吗?这最后一块我帮你吃掉吧。”

莫诗故意把筷子朝安琪的碗里凑过去, 果然, 原本犹豫吃还是不吃的人马上下了决心。

“谁说的?我好不容易抢到的最后一块……”

安琪嗔了莫诗一眼, 就把那块切得方正和拇指一般大小的红烧肉送进嘴里。

“好好吃!!”

“感受到了食物所能带给人们的真正价值!”

“呜呜呜, 我好幸福呀~”她捂住脸颊, 感觉被感动到了,后悔自己刚刚因为担心油重, 只夹到了最后一块。

谁能拒绝得了那么好吃的肉呀。

安仕今也在慢慢咀嚼,深沉品味自己嘴中的那块红烧肉。

身体的动作永远比想法快,虽然他没有抢到最理想的目标,但眼看盘子里的肉消失的速度越来越快,他在保持自己的风度同时还是夹了两块。

嗯,两块夹得有点少了。

安仕今原本绷得紧紧的背脊不自觉的放松下来,慢慢往椅子后面靠,逐渐闭上了双眼。

红烧肉啊。

多少年没吃了。

以前家里条件不算好,虽然只有他一个孩子,但那时通货膨胀,爹妈为了创业省钱,一周也吃不上几次肉的,有时他妈为了给他改善伙食,会去肉摊割块肉。

肥肉多瘦肉少,一半肥肉会切来熬油,剩下的就全部用来做红烧肉。

明明只是用了点酱油和糖调味,那些黄酒、香料之类放都没放,但却是他吃到过最好吃的红烧肉了。

如今日子好过了许多,他也勉强混出了头,而爹妈却因年轻落下的病根早早离逝。

他也没有再吃什么红烧肉、猪油渣和猪油炒饭这种东西,底下人按照营养师的搭配,每天都制定了标准的食物清单。

为了活得久一点,他记住了营养师的话……碳水、蛋白质、维生素的比例要1:2:2,要补充抗炎食物和抗氧化,年龄越大越要注意OMEGA3的摄入,少油少盐戒糖。

他不是重口腹之欲的人,既然如此,他也就每天清心寡欲的配合,就坐在519米的地标大楼,吃着羽衣甘蓝罗勒西兰花土豆沙律向下俯视。

路面的车流密集拥堵,人群更是小得像蚂蚁,停停走走。

“欸。”

安仕今叹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