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都说农户没吃过自己种的粮,这话不假。

一年到头细粮缴税,剩下的换钱,甚至有些人头税不够的,没有存粮,还得添钱。

一年过得比一年穷。

老百姓只能拿细粮去换粗粮糊口。

可现在不同了!每个人都有地啦!自己的地精心耕种交了税还有一些余粮!

就算种子买不起也可以在衙门赊,第二年多交些税而已。

一时间推行新政的地方,纷纷涌出不少“黑户”。

可随之第二条,第三条政令,让这些百姓蒙了。

女娃娃16岁才能出嫁?那岂不是要吃好几年的白饭?

孩子想要分地,就要拿户籍文书和父母的婚书来登记落实户籍。

偷偷结婚搭伙生子一家子逃税行不通了!

家里重男轻女,有女儿要议亲的,想要用女儿给儿子换聘礼的,想要让女儿快嫁出去腾地方的。

一个个都不高兴了,多养一年,吃的饭官府给出啊?凭什么不让他们早早嫁女儿!

官府说了:给出!女儿家也有地了!

女孩也有地?好事啊!他们的姑娘也有地了,也给家里创造收益了!

养到16也不是不行,到时候嫁出去,地留着给自家兄弟。

可官府强调:地随人走,人死地收。

算是彻底浇灭了这些百姓,想要趴在女儿家身上吸血的想法。

这说明什么?女孩们再也不会被骂吃白饭的,人家生出来,就是带着口粮的。

有些人家又开始动了歪心思,将女儿留在家里一辈子。

家里多个使唤的人,还能给家里多一些地。

官府又站出来了:你想将女儿留在家中当苦力一辈子?

年满23还未议亲者,就会有人来罚款。

不想交罚款?

除非你将女儿登记立女户,嫁娶与父母各不相干。

到了25岁时,女儿家便出户,分家,同兄弟们一样,顶立门户。

这些政令一出,很多百姓都没懂朝廷的意思。

女儿家还金贵起来了?

但追根究底,是他们百姓占了便宜。

于是一个个的,本想着将家里十二三岁就议亲换聘礼的人家,也愿意多留一留女儿了。

而很多家中重男轻女十分严重的女孩,听到这些政令都不禁泪流满面。

她们也有地了,她们不是身无分文,娘家夫家都靠不上了。

就算家中将聘礼都留下,但她们还有地。

而家中不苛待女儿家的百姓,更加开心了,女儿又多了田产。

许多被骂绝户的人家,也泪流满面,决定回家就和孩子们商量商量,若是找不到上门女婿,便去慈幼院领养一个弃婴回来。

朝廷放宽了女户条件,他们的女儿也可以顶立门户了!

至于地不够分?那就牢里的犯人去开垦荒地。

将这些人流放到东北各处去开垦荒地。

一时间改革的风,从京城开始吹散到各地。

有人不理解为什么女儿家也有田地分,甚至还要带走?

但仔细想一想,谁能够保证自己一个女孩儿都不生呢?

之后的一些年后,女婴存活率直线上升。

许多举措不是立竿见影就能见到效果,而这些女儿家,面对娘家的剥削,也能挺直腰板。

因为她们不算是吃着娘家的粮长大的,她们是生来便自带粮食。

再也不会因为娘家的剥削而在夫家抬不起头。

同理,夫家再也不会因为娶进门个媳妇多加指责。

因为人家自带口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