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阿哥摩挲着手上的扳指,“那岂不是你阿玛的后辈中,无人读书?”
“我还有个弟弟。”李知婉想到最小的弟弟,忍不住笑了起来,“弟弟和我最亲了,我离开时,他还说要做我的后盾,让四爷您以后不敢欺负我呢。”
“哦?”四阿哥笑了起来,“看来是个有志气的男儿,他读书怎么样?”
李知婉犹豫了,“我不懂何为好坏,只常听阿玛说,我们家的脑子就长在我和他身上了。”
“哈哈哈哈哈。”四阿哥没忍住,大笑起来,“你阿玛怎么会这么说?”
事情还要从李知婉认字时说起,李知婉是胎穿,有前一世的记忆,虽然认的是简体字,但也比同龄小孩多了很多优势,很多字连猜带蒙也能学会。
于是在李文壁这个阿玛看来,自家闺女那是看上两三遍就能读会写,这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姑娘。
至此,李知婉聪明的标签算是彻底贴在了身上。
李知婉简单说明了当时认字的情况,“阿玛到现在还在可惜我是个女孩,不能考功名。”
就在四阿哥沉思的时候,李知婉凑近,轻声道:“其实阿玛不知道...比起那些之乎者也,我更喜欢看话本子,看一些不费脑子的书。”
“如果我要是个男孩,怕是也和大哥二哥一般,不想读书,只可怜了弟弟,他是全家的希望,严防死守,绝对不让他起别的心思,一心读书。”
四阿哥轻敲她的脑袋,“读书怎么可能不费脑子,读书可以明智,还是要读书。”
“就拿你大哥来说,要是不读书,他的生意大概是做不了这么好的。”
“四爷说的对,是我目光短浅。”李知婉痛快承认错误,反正道歉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李知婉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原本明亮的天空早已暗沉下来,没想到他们一问一答竟然聊了这么久。
“爷,时间不早了,咱们用膳吧?”
“你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