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他们发现了跌跌撞撞跑出来的赵蓓丝,他没记错的话,赵蓓丝之前也出去了,怎么会从里面跑出来。
楚修南立即冲过去,抓起人就问:“你怎么从里面出来了?温隐是不是跟你在一起!?”
被吓得恍惚的女人,说起话来也结结巴巴,她不敢抬头,只含糊说道:“里面,她在里面......跟那个开枪的学生在一起......”
话音刚落,只听有人倒吸一口冷气,立马甩开她,朝着里面狂奔跑去。
“天啊!”
许浮霜惊得嘴都合不上,迅速拿出包里的手机报警,可明显已经有人比她更早了,因为她看见了朝这边跑来的陈厉。
“陈警官。”她冲过去拦住他,慌张失措的样子让陈厉不由蹙眉。
“怎么了这是?我听说有人开枪是吗?”
“温.....温隐,她在里面,被劫持了。”
!!!
明媚的阳光从礼堂彩色大窗折射进室内,五光十彩,煞是好看。
纪凌雁伸出一只手挡在中间,看着阳光打在手心血迹上,颓靡又艳丽。看着眼前不知道是出于同情还是自身恐惧,而一脸伤感的女人。
心底莫名有些感到悲凉。
“怎么会这样?”温隐突然掉下一滴眼泪,“怎么会这样呢?我只是想帮你。”
210血化作的玫瑰
在温隐认知里,学生要好好在学校学习,可她忘了,如果学校不适合学生生存,又该怎么学习啊?
纪凌雁张了张口,却突然敏锐听到外面急匆匆跑来的脚步声。
是警察来了!
她慌张将匕首抵在温隐脖颈上,架着她道:“走!”
天台轻风吹拂,吹散了些许血腥气,两人站在天台边缘,任由风吹散她们的头发。纪凌雁一手握匕首抵在温隐的脖颈,一边又疲惫的将脑袋搭在她的肩膀上。
“别说,杀人是个体力活,上满了子弹的枪可真重。”她喃喃念道,又蹭蹭温隐,染了不少血迹上去,气味刺鼻,可温隐半分表情也没有,一副面如死灰的样子,由着她蹭。
“知道这枪是怎么来的吗?”纪凌雁掂了掂背上的步枪,语气带了丝骄傲:“是我爷爷的最爱,他是个好猎人,以前派去三线贵州,在山里工作。山里有熊,他说啊,熊这种生物,最阴险恶毒。老虎逮住人会咬断脖子,干脆利落。熊不,它要喜欢活吃,会一点点掏空你的内脏,让你看着自己活生生被吃,如果不想被熊生吞活剥,开枪的时候一定要稳准狠,熊不死,就是自己死。所以,他购买猎枪,成为了一个好猎人。96年禁枪的时候,他舍不得上交才买不久的猎枪,和一盒崭新的子弹,所以偷偷藏了起来。直到去世前,他还嘱咐子女,一定要把枪和他埋在一起。于是我爸把这把枪用布仔细包裹起来,放进盒子里,随爷爷一起下葬了。知道我怎么拿到这枪的吗?”
她口吐寒气,一字字清晰道:“没错,我深夜掘开了我爷爷的墓,从他的骸骨旁取回了这把枪。我告诉他,学校里面有吃人的熊,我要借他的枪去猎熊。温姐姐啊,一中是好学校,可我不是能在这所好学校能生存下去的好学生。大人们总觉得好好读书,天天向上,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着想,什么苦都可以忍受,可凭什么呢?凭什么呢?如果我的世界已经腐烂了,永远不可能开出来漂亮的花朵,那我就用别人的血,画一朵灿烂的玫瑰吧。”
温隐眸光黯淡,似自嘲似凄凉的惨笑:“对不起.....我都忘了,我也变成无聊的大人了。”
“砰!”
天台门猛然被撞开!看向冲进来的两个男人,纪凌雁眸色生寒地紧盯着其中一位。
陈厉抬手示意自己没有恶意:“同学,你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