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对你真好,我好喜欢这个系列的订婚戒指,TheOne,一生挚爱,只此唯一,寓意简直绝了。”

乔麦意外地扬了扬眉。

她对婚戒没什么研究,因为戴那枚真正的订婚戒指不方便,所以陆之和又给她买了个日常款,她倒是不知道这戒指还有这层意思。

有人打趣她道:“麦麦你未婚夫肯定是很喜欢你,这才半年多就急不可耐地拿戒指把你套牢,像是生怕你被别人抢走似的。”

另有人附和:“就是,要知道大多数男人都不想那么快结婚的,尤其那种条件好,选择范围广的,巴不得多浪几年,浪够了才定下来。”

余晓说:“所以我们麦麦还是命好,羡慕不来的。”

乔麦笑了笑,以前她从不觉得自己命好,她周围的朋友里,命最好的就是莫淇淇,家里父母宠爱,衣食无忧,从未受过委屈。

她没有那样温暖的家庭,曾经也寄希望于未来的男朋友,希望他能待她真诚,但在初恋过后,她对男人也不抱什么希望。

自那以后,她自己的人生规划,不过就是一猫一狗,三餐四季,平淡而过。

从未想过还能遇见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