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麦:“我口味比较重,喜欢吃辣点儿的东西。粤菜我也很喜欢,其实大部分菜系都合我的口味,除了东南亚一些菜,有奇怪的香料味和酸味。”

陆之和认同地:“对,越南菜那个香茅我吃不习惯,泰餐的冬阴功那个酸味儿我也不行。”

乔麦有些好奇:“陆总,你以前在国外念书,是不是吃过很多国家的食物?有没有最喜欢的?”

陆之和笑了笑:“我高中毕业就出国了,在外面待了六七年,我爸妈都以为我会被那边的风俗同化,结果到头来还是最喜欢家乡的口味。到底是中国人,有颗中国胃。”

“那你会做饭吗?”

“当然,做饭是留学生必备技能。” 陆之和说着一顿:“只是回国后太忙,现在很少做了。”

乔麦闻言,对他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陆之和这人,一身贵气,完全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类型,很难想象他下厨会是什么样子。

而乔麦对会做饭的男人有种额外的好感。

“你呢,会做饭吗?” 陆之和反问。

乔麦惭愧地摇了摇头:“不太会。以前住家里都是我妈做饭,后来读大学,宿舍不让用明火,大家都吃食堂或者叫外卖,工作以后下班回去已经很晚了,也懒得再去买菜做饭。”

陆之和笑了笑,拿起公筷夹了一只水晶虾饺放进她的碟子里:“多吃点儿。”

乔麦连连点头:“谢谢陆总。”

吃过饭,陆之和结账,乔麦有点不好意思白吃他的,拿出手机:“多少钱?我们AA吧。”

陆之和眼皮抬了抬,淡淡地:“不用,我请你。”

乔麦:“这怎么好意思。要是让王总知道,会怪罪我不懂事的。”

陆之和意味深长地:“你这样抢着和我AA,才叫不懂事。难道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

“……” 乔麦这才意识到唐突,默默地把手机收起来:“那就谢谢陆总了。”

陆之和满意地点点头。

两人随后朝店外走,车子停在粤菜馆门前的马路边。

“你住哪儿?我送你。” 陆之和突然说。

“不用不用,我住得挺远的,坐地铁回去就行。” 乔麦只顾抬头跟他解释,没注意脚下的台阶,一不小心就踩空了,咣叽一声摔地上。

速度快得连陆之和都没能捞住她。

乔麦整个人摔懵了,膝盖一阵生疼,手掌根也火辣辣的。直到有人握住她的手臂,小心地将她从地上扶起来:“怎么样,伤着没有?”

乔麦望着陆之和的脸,懵了会儿,才低头去看自己身上,手掌根蹭破点皮,膝盖有点渗血。

她摇了摇头:“没事儿。”

陆之和视线扫过她手上和膝盖的伤,眸色凝重了些:“都出血了还叫没事?”

乔麦吸了吸鼻子:“皮外伤而已。”

陆之和扶着她在台阶坐下,随后半蹲在她身前,仔细查看她膝头的伤口。须臾,他伸出右手,轻轻握住她一只小腿肚。

乔麦穿的短裤,他掌心就那么直接地触到她的皮肤,带着男性特有的温热。

被他意外的举动惊到,她一时脸热,诧异地抬眼看他,而陆之和专注地盯着她伤口,握着她小腿缓缓往上抬了抬:“关节疼吗?”

啊……原来是想看她伤到骨头没有……

乔麦摇头:“没事儿,没伤到骨头,就是表皮有点儿擦伤。”

陆之和松开她站起身,环顾四周,看见不远处有家小药店:“你在这儿等。”

扔下这句,他就大步流星地走了。乔麦顺着他走的方向看过去,意识到他是去给自己买药。

胸口顿时一股暖流涌过,她觉得陆之和除了不把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