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 / 6)

里去找他的藏稿呢?曹雪芹死后三十年、程伟元、高鹗整理刊刻了由不知名者续补了后四十回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续作尽管有些情节乍一看似乎与作者原来的构思基本相符,如黛玉夭亡(原稿中叫“证前缘”)、金玉成姻(原稿中宝玉是清醒的,在“成其夫妇时”,尚有“谈旧之情”)和宝玉为僧(原稿中叫“悬涯撒手”)等等,但那些都是前八十回文字里已一再提示过的事,毋须像有些研究者所推测的,是依据什么作者残稿、留存回目或者什么提纲文字等等才能补写的。若以读到过雪芹全稿而时时提起八十回后的情节、文字的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来细加对照,续作竟无一处能完全相合者,可知续补者在动笔时,除了依据已在世间广为流传的八十回文字外,后面那些曾由畸笏保存下来的残稿也全都“迷失”了。续补者绝对没有看到过曹雪芹写的后数十回原稿中的一个字。

现在该说说版本了。这里不打算谈版本的发展源流问题,只想说说我选择版本的基本原则。

迄今为止,已出版的《红楼梦》排印本,多数是以程高刻本为底本的;只有198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本子,前八十回是以脂评手抄本(庚辰本)为底本的。另据刘世德兄相告,南方某出版社约他新校注一个本子,前八十回也取抄本,尚未及见。又早在五六十年代间,俞平伯已整理过《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在人文社出版,此书虽受红学研究者所关注,但一般读者仍多忽略,“文革”后没有再版。

为什么《红楼梦》本子多以程高刻本为底本呢?除了那些有几家评的本子原先清人就是评在程高本上的这一原因外,我想,还因为程高本经过后人加工整理,全书已较少矛盾骶触,文字上也流畅些,便于一般读者阅读;而脂评手抄本最多只有八十回,有的仅残存几回、十几回,有明显抄错的地方,有的语言较文,或费解,或前后未一致,特别是与后四十回续书合在一起,有较明显的矛盾抵触,尽管如此,我仍认为以脂评本为前八十回底本的俞平伯校本和红研所新校注本的方向是绝对正确的。

众所周知,程高本对早期脂评本来说,文字上改动是很大的。如果这些改动是为了订正错误,弥补缺陷,倒也罢了,事实又并非如此。在很多情况下,程高本只是任意或为了迁就后四十回续书的情节而改变作者的原意。比如小说开头,作者写赤瑕宫的的神瑛侍者挟带着想历世的那块石头下凡,神瑛既投胎为宝玉,宝玉也就衔玉而生了。程高本纂改为石头名叫神瑛侍者,将二者合而为一。这样,贾宝玉就成石头投胎了,从逻辑上说,当石头重回青埂峰下,把自己经历写成《石头记》时,宝玉就非同时离开人世不可了,光出家为僧仍活着是说不通的。我想,这样改是为了强调贾宝玉与通灵玉不可分的关系(其实,这种关系在原作构思中处理得更好),以便适应后四十回中因失玉而疯癫情节的需要。再如有一次凤姐取笑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众人都笑了起来。李宫裁笑向宝钗道:“真真我们二婶子的诙谐是好的。”对此,脂评揭示作者的用意说:“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当然包括贾母、凤姐在内),即观者、作者皆谓无疑,故常常有此点题语。我也要笑。”“好赞!该她(指李纨)赞。”可见原意是借此表明后来宝黛婚姻不能如愿,颇出乎“诸人”意料之外。然而到程高本,末了这句李纨说的话被改成宝钗说的了:“宝钗笑道:‘二嫂子诙谐,真是好的。’”故意给读者造成错觉,仿佛宝钗很虚伪,早暗地与凤姐串通一气,这与后四十回续书写“掉包计”倒是能接得上榫的,只是荼毒了曹雪芹文字。还可再举一例:第七十八回中,在贾政命宝玉、贾环、贾兰做《姽婳诗》前,原有一大段文字论三人之才学,说环、兰二人“若论举业一道,似高过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