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全身上下都没有什么脂肪,所以无论怎么做,它的肉质都很柴,吃上去口感又粗又腥,干巴巴的一点汁水都没有。
但凡它的口感能好那么一丢丢,也不至于这么不受待见。
话是这么说,可已经买了,总不能丢了吧。
林思乔让陆见川将火鸡给剁成小块,自己则是去到了附近的超市,赶紧采买了一些食材回来。
回去的路上,林思乔将能想到的做法,全在脑子里过了一个遍。
最后两人在厨房里忙活足足两个小时,终于用火鸡肉做了四道重口味的美食。
不重口味也不行,刚才陆见川剁块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味。
边剁的同时他就边在想,待会吃了饭他得好好的洗洗,要不然今天晚上估计连床都上不了。
饭做的差不多了,隔壁的几人闻着香味就找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