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而一米六五的温念,在现代时是标准身高,在这个世界却是不折不扣的小矮人。

封烈虽然为人风流,但对女人一向挑剔,又怎么会看上这种其貌不扬的小丫头?

真是见了鬼了。

他皱着眉抬起手,转眼间,灰扑扑的棉袄就化作七零八散的碎布,碎片般散落一地。

无法无天的大少爷才不在意别人的感受,温念不知所措的拽着自己的衣襟,那紧张窘迫的样子看起来更可怜了。

她里面穿的是第一军校的校服,军服样的款式,穿在别人身上是英姿飒爽,穿在她的身上,就显得有点别扭。

说到底,还是太弱。

纤细的手臂,好像稍一用力,就可以轻易折断;腰肢不堪一握,就像是池塘边的柳叶,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将她吹倒。

封烈之前一直都以为温念很瘦,那种流浪猫骨瘦嶙峋的瘦。

可如今上手摸起来,才发现她只是骨架细,身上肉还是挺多的。

特别是胸前两坨,鼓鼓囊囊的,规模相当可观。

绵软的触感,透着说不出的滑嫩,让他忍不住多捏了几下。

温念的脸瞬间红到耳根,整个身子都发起抖来,颤颤巍巍的,看着也更加可口了。

“呵,鹌鹑,你这是在勾引我吗?”

封烈不自觉舔舔唇,发出一声嗤笑。

温念臊得说不出话来,双臂紧紧抱着肩膀,头低得像是要垂到胸口。

她其实是很纯情的。

上辈子只活了14岁,大半时间都在病床上度过。

穿越过来,又是个孤儿,两辈子加起来,也不过18岁的小姑娘,对男女之事,是完全一窍不通。

虽说喜欢封烈,那就是单纯的喜欢,纯洁的感情,没有一丝杂念。

但很显然,封烈可不是什么纯爱战士,因为这意外的接触,他难得对温念起了些兴趣。

“今晚别回去了,跟我走。”

男人用舌尖舔了舔牙,直接拽住温念的手腕。

温念有点慌,被他拽得一个趔趄,仰起头,目光惶惶然,似林间小鹿。

“妈|的。”

封烈觉得自己心口那股邪火变得更旺盛几分,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步子大了些,扯着温念就像拎只小鸡似的风风火火向外走。

他的力气很大,态度是不容置疑的,温念觉得心脏像是要跳出嗓子,手腕一阵刺痛,忍不住呜咽出声。

到门口时,恰好遇到正准备上车的裴瑾。与性格张扬,一副痞子做派的封烈不同,裴瑾看上去相当正经,军装式校服永远穿得整整齐齐,一尘不染,站在那里芝兰玉树,温润如古代的大家公子。

两人性格大相径庭,却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哥们,交情铁的比血脉相连的亲兄弟也不差什么。

“直接回家?”

“是。”

“明天白砚回来,晚上别忘了时间。”

封烈拍拍裴瑾肩膀,自己这位兄弟哪里都好,就是为人过于正直刻板,明明出身不凡,却格外勤勉。对他们这些纨绔子弟的聚会也不怎么感兴趣。

裴瑾的父亲是帝国议会秘书长,而他自己,也是第一军校校学生会的主席。

可能是家庭出身的缘故,他从小做事就格外认真,无论是学习还是战斗,各方面都力求完美,让人看着就累。

此时,他表情温和的对着封烈微微颔首,俯身进入黑色飞车的瞬间,目光却不期然望向站在封烈身后的温念。

身材娇小的女孩衣衫有些凌乱,透白的小脸,眼眶红红的。

她似乎一直都是这样,安静,怯弱,不起眼,可怜。

裴瑾表情没什么波澜,视线只停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