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晓玥一走进去,四张上下床整齐摆放在两边,一个扎着两个小辫的年轻女生正在拖地。

“你好。”

女生闻言抬头,眼睛亮了亮:“你好!你也是住在这个宿舍吗?”

感觉到她友好的态度,沉晓玥笑着点头:“对,你好,我叫沉晓玥,以后我们就是舍友了。”

她顿了顿,“我爱人想进来帮我收拾一下东西,请问方便吗?”

“方便的方便的,我叫方菲菲,这个床位我占了,那个床位另一个姑娘占了,但是她刚才出去了,其他的你随便选,没人住。”

“谢谢。”

沉晓玥转身出门喊陆平安。

她选了靠墙的上铺床位。

下铺虽然方便,但是很容易被别人当作休息闲坐的地方,她有点接受不了别人穿着外裤做在自己床上,干脆选了上铺。

陆平安打了盆水给她上上下下都抹了一遍,等到干透了才把从家里带来的被子铺上去。

“行了,别忙活了,你自己宿舍还没去呢,我陪你去。”

陆平安正在抹柜子,厚厚一层的灰。

闻言,眉眼一皱:“马上我就擦干净,我自己那边很快,不用你陪我去,你在宿舍等我就行。”

男生宿舍,一想就臭烘烘的,而且昨天又碰上了个不怀好意的男青年,他更不想让媳妇儿跟着他去宿舍了。

第114章 掌上明珠

等到把暖水壶放到墙角,陆平安抹了抹额角的薄汗:“你先歇会儿,晚点我们去食堂吃饭。”

沉晓玥刚才也没闲着,和方菲菲一起把地拖干净了。

“好。”

陆平安一走,方菲菲就八卦地看向她:“这是你爱人?你们是青梅竹马吗?”

刚才沉晓玥走进来的时候她就被美了一大跳,乌黑的长发柔软得贴在胸前,带着顶白色的宽檐帽,穿了件挺括的大衣,脖子上圈了条红色的围巾,看上去像个不谙世事的大小姐。

听到她已经结婚了,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结果她爱人走进来,两人并排站着,跟拍广告似的,怪养眼的。

不仅养眼,眼里还有活,一进来就忙个不停。

她爹娘本来也想着来送她,但是她一想到两人就算来了,她爹也只会背个胳膊看着她和她娘忙活,干脆让他们别来了。

“不是,我和我爱人是下乡认识的。”

“哦哦,他也是知青?你们下的同一个村?”

沉晓玥哭笑不得,陆平安这白白净净长相,在村里被人喊成手无缚鸡之力的懒汉小白脸,到城里倒是成了斯文读书人了。

只能给方菲菲又解释了一遍。

方菲菲听得一愣一愣,眼睛瞪得圆圆的,配上她娇小的身材,看上去像一只小仓鼠。

“哇,真看不出来,那你们感情好好哦,他是特地来送你吗?”

“不是,我爱人也是京大的,在经济系。”

方菲菲感觉自己脑子要转不过来了,晃了晃头,干脆不想了,自来熟地挽上了沉晓玥的手臂。

“村里长成你爱人这样的多吗?都这么勤快吗?”

她是家里最小的,没下过乡,对知青下乡的生活很好奇。

沉晓玥被她直白的问话逗乐了,故作深沉思考半晌,才答了一句:“好像还真没几个。”

方菲菲一脸幽怨:“我就知道。”

正聊着,又一个女生走了进来。

两人齐齐抬头望去。

进来的女生年龄相较她们两个,看起来偏大一些,应该将近三十岁,穿着朴素,打了几个补丁,见她们望向自己,眼神闪烁,下意识躲避:“请问……这是215宿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