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米雪站在旁边看她,忽然说了句,“没想到这运动服穿在身上还挺好看的。”
“纠正你一下,是我穿着好看。”
谭米雪看了眼远处的同班同学,又扭过头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于瑾,确认她并非是自夸,于瑾的个子不是班里女生中最高的,但她身材比例极好,那条黑色的五分裤穿在别人身上,都显得小腿又粗又笨,可穿在她身上却不一样,她小腿笔直修长,线条紧绷,几乎没有汗毛,是一种不掺任何杂质纯粹的冷白,衬的脚踝内侧那颗红痣如血一般鲜明。
场上的比赛结束了,体育老师记录完分数,过来组织参加三千米的学生去起点做准备,于瑾进到队伍里,和那些或高或矮的女生走在一起,虽然穿着颜色最不起眼的衣服,但她仍然是最出众,最惹人注目的。
谭米雪眨眨眼,忽然间理解了鹤立鸡群这个成语。
于瑾是只黑白分明,红心一点的鹤。
不得不承认,相比社会这个大染缸,学校的确称得上一方净土,即便平日班里同学和于瑾话都不说一句,这会她要比赛了,呐喊声还是有种震破天际的力量,“于瑾加油!”“高一二班必胜!”
因伊红梅战前“挑衅”,其他班级对于瑾二字分外敏感,在各自班主任的带领下,也开始为自己班的参赛选手摇旗呐喊,一个比着一个的嗓门高,场面可以说十分混乱,主席台那边女子四百米的颁奖仪式完全没人在意,只得在尴尬中匆匆结束。
广播台前的主持人是校长特意从电视台请来的,以前也是白城高中的学生,参加过两次白城高中运动会,从未见过这种情况,不禁问身旁在校的小助手,“女子三千米不是大多跑不完吗?怎么这么大动静?”
“这次不一样,你看最右边那个穿白衣服的,她是高一年组的第一名,上次月考好几科满分。”
“哇,这么厉害。”
“对啊,不仅学习拿第一,人家三千米还要拿第一呢,太狂了,这谁能忍的了啊,都想挫挫她的锐气呢。”
“难怪,那可有意思了。”主持人笑起来,凑到话筒前字正腔圆的说,“女子三千米的比赛即将开始,请各位参赛选手做好准备。”
谭米雪真不是一个有集体荣誉感的人,前几场比赛她都坐在椅子上玩手指头,可这场比赛关乎她的个人利益,必须得看。
小祖宗霸道惯了,也不管前面是谁,只要挡着她的路就一律推开,凭借这股子威风劲儿,轻轻松松就挤到了最前排,正好赶上裁判举起信号枪。
“嘭”
一声闷响后,十三名学生几乎同时出发,跑过半圈才有了细微的差距,领头是高二六班的学姐,她是体育特长生,靠打排球加分入校,身体素质比寻常女高中生好,为了取得优秀的个人成绩,起步速度非常快。
在训练时体育老师两次三番的讲过,长跑比赛中领跑是最费力的,如果没有过硬的实力就不要领跑,紧跟领跑者才是夺得冠军的绝佳选择。
道理的确是这个道理,可问题在于所有人都想要处在这个位置上,争夺中很容易打乱自己的呼吸节奏,呼吸乱了,步伐也会跟着沉重缓慢。
经久不息的呐喊声也在无形中给场上的选手施加压力,不过四圈,已经有人掉队,而一旦掉队,所在班级的区域就会响起轻轻的叹息。
那叹息明明很远,却好像近在耳边,如此真切,如此让人沮丧。
落后一步,就会彻底失去追逐的动力。
在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比的其实是心态,于瑾或许身体素质比不上那些女生,但论起心态,她是开了外挂的。
“加油啊!于瑾!”“她怎么落后那么多啊!”“哎!还有不到四圈了!”“完了完了,这下输定了!”
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