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2 / 2)

上了法庭。

人生中第一次上公堂,是和自己的大伯。

由于他签欠条时还未成年,又是在遭受胁迫的状态下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法官只让他给顾卫朝两万的补偿费就可以了。

顾卫朝和潘文丽当然不服判决,但这次,不管他们怎么闹怎么折腾,都没用了。

那一百万像场及时雨,也像老爸老妈从天堂伸来的,抚摸少年发顶的手。

他们似在用这种方式安慰他这么久以来,你做的非常好,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