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涯絮看着他,忽然觉得陌生:“你之前,可不会这么利索的杀生。”
赵千帆道:“将箭局的老师说,想让箭术短时间内提升,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打猎,打活物,所以东方这段时间没少拉我一起去,就...习惯了,其实东方现在杀的应该更多。”
裴涯絮忽然间没了力气,声音弱下来,挥挥手:“算了,也确实是这样,你别管我,你自己先下去吧。”
赵千帆系好袋子,又道:“你带的食物吃完了吗?我这里还有,要不要。”
“不要,你赶紧走吧。”
赵千帆挠挠头,在溪水里洗匕首:“明月侠,你生气了?要不然我把眼珠分你一对,反正我后面还会抓。”
裴涯絮不忍再看那面目空洞的鹿尸,嗡声道:“还要杀吗?”
赵千帆道:“是啊,我这次发现是白鹿的时候可激动了,你是不是忘记我为什么要叫清风侠了?有这种机会,我可不能放过。”
在赵千帆所看过的所有故事话本里,英雄无数,但清风侠一定是他最不能割舍的心头好。
清风侠来自一本叫做《剑尖清风如憾酒》的武侠小说,书中有一位青衣少年自幼跛脚,还瞎着一只眼,天生体弱,连大夫都说他绝对活不久,但爹娘十分疼爱他,总是告诉他,长大了会成为了不起的大英雄,所以一定要长大。
于是少年真的认为自己是英雄,虽先天不足,却拥有超凡的意志。他爱喝酒,除此之外就是舞剑,所以每日练剑,鸡鸣而起,日落而息,勤恳琢磨,一招一式烂熟于胸。
少年走路一瘸一拐,所以总是被嘲笑,却从不在乎,人人都认为他只是烂醉在酒摊上的年轻酒鬼,却没想到他会在某一次围猎活动中大放异彩,凭一人一剑猎取数十只白鹿,被叫了一声“白鹿酒客”。
后来某一日,盗匪入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所有人都不敢反抗,唯有他,从酒摊上跃起,一剑劈下那盗匪头头的首级,赶走了匪徒,此乃正义侠士之举,又因为挥剑如清风般自在轻盈,便被称为“清风侠”。
他最终保护了自己的爹娘,村庄,也成了人人称道的大英雄,而这恰是赵千帆最向往的。
裴涯絮没再说什么,赵千帆眼尖,似乎又捕捉到白影,简单打声招呼便立刻离开了。
热气腾腾的鹿尸还躺在溪边,眼窝向外淌血。裴涯絮蹲下.身,想要摸一摸,最终还是收回手,摇头轻道:“我真是着了魔,看见你们就想起那个故事。一会出去之后,还是不要告诉允姨这里的动物好了。”
她站起身,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头顶干枯枝干交织成网,她看了半晌,摸出弹弓,在地上挑了几颗圆润石子,瞄着细细的树枝尾端,拉紧软线又放开,石子飞出,准确的击中,砸下几截断枝。
脚踩上,又分为几段,裴涯絮叹了口气:“这些东西,实在没有带出去的必要,就没有其他什么新鲜的吗?”
她又往前走了许久,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才猛然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了。
实在是不甘心就这样空手回去,只得硬着头皮加速巡看,然而冬日山林里实在没什么缤纷色彩,也自然无法让人眼前一亮。裴涯絮走到天彻底黑下来,也没能找到什么能带出去的新鲜玩意儿。
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一下午估计是白跑了。
摸出水袋喝了口水,裴涯絮便准备回去,然而就在抬脚的刹那,似乎有一抹红色在余光里闪动。
她以为自己看错了,眯起眼睛,调转方向,仔细在夜色中辨别不同寻常之处,没用多长时间,就在不远处的一颗树下发现了一朵红花。
这真是奇了怪了,一路上山,到现在也跑了大片山林,可没见着哪里还有这般鲜艳的花朵。
裴涯絮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