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一份公开要约,收购全体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可以规定要收购的股份比例(中国是最低5%),也可以不规定,多多益善。一般来说,目标公司的董事会会评估每一份收购要约,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建议,不通过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直接向股东们发要约的就属于恶意收购了,比较少,在中国尤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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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来自:龙凤互联)
第3章 鲲鹏、华微合并案(一
第4章(3 / 3)
收购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一份公开要约,收购全体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可以规定要收购的股份比例(中国是最低5%),也可以不规定,多多益善。一般来说,目标公司的董事会会评估每一份收购要约,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建议,不通过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直接向股东们发要约的就属于恶意收购了,比较少,在中国尤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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