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1 / 1)

他已经结婚了。

家里还有另外的人。

他神色有些尴尬,等他穿好衣服走出来的时候,时麦在客厅里正襟危坐,桌台上面还摆放着两份文件。

程牧挑了挑眉。

不知道这个大小姐又想要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程牧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翘起二郎腿。

“怎么了?时大小姐?”

他的语气总是懒洋洋的,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所以看上去总是吊儿郎当的。

让时麦非常讨厌。

时麦冷着脸把文件推在他面前。

程牧垂眸一看。

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婚内双方责任书》

程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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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牧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拟定的,他看了一眼时麦的脸。

眼下有很明显的乌青。

她该不会是一晚上没睡,就捣鼓这玩意儿了吧?

程牧粗粗翻了一下。

上面记载着,他们两个人作为名义上的夫妻,在家里需要做到的事情,已经不能做的事情。

程牧看见,在不能做的事情后面,有一条用黑色签字笔写的

“不能在家里赤裸上身或者下身,一定要得体衣着。”

程牧忽然就觉得很好笑。

时麦却很严肃。

“签字,我需要你严格执行合约中的内容,当然了,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也可以提,只要不是太过分,我可以酌情考虑。”

还挺民主。

程牧没说什么,淡淡一笑,在最后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时麦看了他一眼,有些诧异。

程牧放下笔:“我可以走了吧?”他看了一眼腕表,“我约了人喝茶。”

时麦内心有些嫌弃。

程牧家里的产业虽然没有池家那么大,但好歹也算是名门,但程牧这个唯一的儿子几乎从来不理会公司的事,都是程牧的父母撑起来的。

时麦从小就比较慕强,不喜欢这样的人。

她冷着脸说:“我们是名义夫妻,既然已经结婚了,看在双方家长的份上,婚姻可以存在,但是,我需要时限。”

程牧没说话,看着她,示意她继续。

时麦说:“三年。三年之后,我们和平离婚,但是错误方是你,因为我是女孩子。”

这种事情上,还是女孩子比较吃亏。

程牧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他站起身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

“无所谓,时大小姐说了算,到时候通知我一声,我们直接民政局见就行。”

程牧离开家里之后,时麦t也收拾收拾出了门。

她还是不习惯程家,可是唯一的朋友祝鸢在上班,时麦在街头随便走了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商圈里。

时麦一抬眼,就看见了商圈外面的巨大荧幕上,是一个女明星的彩妆广告。

时麦怔了怔。

她莫名就觉得,这个女生,好像有些熟悉。

她视线向下,看见了女明星的名字。

林思鲸。

好像有点印象。

是前几年出道的女演员,长得漂亮,演技也很灵,关键是看上去很清纯,有新一代清纯玉女的称号。

可是时麦有些奇怪。

她一向不喜欢关注娱乐圈这些东西的,怎么会对这个名气不算太大的女明星有印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