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弥散不少。
狼王处世有度,天生的上位者,总是莫名使人诚心信服,赤胆追随。
这般行事,既顾及到了亲王的情理颜面,予以宽厚优待,又没伤了执法者的心,且奖赏点拨一通,只会让执法更加公正严瑾,灵活高效,同时,又查验了那女人的身体情况,达到规避性病的最初目的。
不可谓不是一箭三雕。
海运漫长,都兰国运送过来的这批美人便错过了狼族春末最后的发情期。
母狼只在两季的发情期里分泌催情气味,使得公狼性欲频繁,暂且豢养着,过了春夏再用。
依循礼节,伊比利斯还是亲自去见了公爵的女儿。
他短短的狼生已经见过太多的人族美女,妖娆妩媚者有之,清纯圣洁者有之,看多了,便也不觉得美人有多惊艳,只疏离地朝她颔首,“薇薇安小姐。”
公爵之女,并非用殿下称呼,而是在名字前加Lady,未出阁时唤作小姐,出嫁则唤作夫人。
曾经,都兰一度大陆最为鼎盛的国家,即使是公爵的女儿,也配唤一声公主。
可自从新狼王继位,都兰国势衰微,经年之后,也终于愿意拉下颜面,将本国老牌贵族家的小姐送来王城,讨狼王的欢心。
薇薇安曾无数次幻想过狼王的样子,在她心里,狼王大抵是络腮胡子扎小辫,满身铠甲兽皮,笑起来像打雷一样的糙脸大汉,一念之,就觉得恶心可怖。
可眼前站着的青年,看起来不过二十几岁,他身姿挺拔似松,气质傲雪凌霜,眸色清且浅,灿金的瞳色极为罕见,也愈显矜贵。
薇薇安不觉在心中暗叹,叹狼王的姿容清俊脱俗,仪态翩然,竟然一副斯文朗润的书卷气。
心中的不快消散了些,她屈膝,向狼王行了个淑女的礼节,“王。”
“嗯。”狼王淡淡的应了一声,“远航辛苦,且先在维尔宫住下吧,宫人会带你过去。”
薇薇安的美貌在都兰家喻户晓,甚至邻国的人民都听闻过她的芳名。
不少王公贵族为了一亲芳泽,不惜豪掷千金,托人送来各种珍奇异宝,若不是家父拦着,公爵府的门槛都要被踏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