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臣应声称是。
“这些东西你给她带回去,供她打发时间。”他扫了眼一旁桌案上堆砌的书籍。
书本在这个时代可是尊贵稀奇的玩意,造纸术尚且不发达,拥有一本书籍,简直称得上无限奢侈。
少年瞥了眼羊皮封面上沾染的鲜血,想起家里的小姑娘见不得血,又多叮嘱一句:“血迹擦干净了,别让她瞧见。”
家臣应是,心中已经明了,这魔法书籍的来历可能挺血腥。
狼族里的男子有个通病,疼起老婆来,就容易不顾别人的死活。
比如亲王想哄自家爱姬欢心,为了搜罗几本珍贵的魔法学抄本,夜里便屠了人家一个部落,全当练兵……幸亏亲王只有一个爱姬。
可怕。
虽说这对狼族而言并不算什么大声势,但王似乎很有兴趣地多问了一嘴。
要知道,狼王鲜少单拎出一件屠戮的小事去盘查。
家臣觉得很微妙,但又实在想不出到底是什么情况。
算了,王族的事,也不是他们能掺和的。
只是几十年过去,族里终于捉到了新的女巫。
清甜,美味,欢好之后,屋子里还残留着她的气息。
女巫属于整个狼族,与女巫交配,或许才是值得他们关注的大事,那可得尽职尽责,奴隶成为金字塔顶尖的狼狼毕竟,哪有公狼不想留下自己的血脉呢?
哪有公狼,不想在极致的快慰中获取无上的灵力呢?
亲王已经做到了,但如今的情况已经很明显。
女巫,被狼王收回了。
家臣暗自觑了眼亲王,眼底有同情也有嘲讽。
拜托,狼族可没什么柔软的同理心,连玩具都护不住的狼,怎配高高在上地指挥他们?
亲王觉察到那异样的窥探,眸色凛凛地扫去一个眼锋。
王族的气场尤甚,家臣立马明哲保身,垂着脑袋退下了。
家臣走后,路西法抽出袖子中掩藏的柔软布料,上面残留着她的气息,是她贴身束胸的绸缎,如今被他悄悄扣下。
微凉的秋风里,腥甜的血气,勾起他对山葡萄的回忆。
转眼又是一年,一年前,他还和她一起住在海茉利亚的小木屋里,暮晚时分,躺在壁炉旁的摇椅上烤火。
而如今,他们就连交往都受狼王的管制。
路西法冷嘁一声,眸色寒凉。
他齿关紧合,舌尖舔过利齿,嘴角的弧度竟然显得有些狰狞。
·
月华如水,沐浴着月光沉思冥想的女孩终于睁开眼,长睫一颤,抬眸望向斜在树梢的月。
她手边放着小狼送来的书籍,并一封他的亲笔信。
小狼在信里骂骂咧咧,又大篇幅地撒娇说如何离不开她尔尔,就算不能一起过发情期,也要天天给她写信……言语间尽是被宠坏了的骄纵。
小公举无疑了。
沈佳仪收起书信,指腹擦过信封的折痕,心中缓缓思忖着。
路西法看起来并不渴慕权势,他一直在做他的本职工作,尽亲王该尽的义务。
比起鸿鹄之志,他总是更享受当下的快乐,喜欢晒太阳,品尝葡萄的酸甜,还有每次她给他顺毛时,手指拂过毛发的柔软与轻松。
她忍不住牵扯出个笑意来。
这样就最好了,她也不渴慕权势,她只希望路西法好好的。
可这开心也只持续了一会儿,除银的事,一直压在她心头,可如今她始终不得突破,手腕上那株灵力的草芽,亦或是指尖流淌的风,都没有任何的长进。
明明她能吸收月的灵气,可就是窒碍难行,不得章法。
沈佳仪泄气地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