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的“打暑假工”,并不是真的打工,而是让她给一个三十多岁的欧洲男人做临时老婆,也就是所谓的租妻。

“租妻”在泰京是一项合法服务,租赁方只要出得起钱,就可以租个女人当老婆,不想要了,随时退货,就跟租车、租房是一样的,而被租的女人,跟货物没区别。

程嘉茉不想沦为货物,她是人,是中国人。

她早就想回中国了,只因为她妈在这里,再加上她年龄小,还没成年,所以才一忍再忍,强忍着在这里生活。

可她现在不想忍了,她要回中国,回自己的国家。

于是她偷偷逃跑,但没跑得成,被余世杰抓了回来,毒打了一顿。

余世杰是她妈嫁的第三个男人,在她刚上初中的那年,带着她妈来泰京做生意,第二年把她也接到泰京,送她在一所华人居多的私立学校读书,那个学校有很多华侨或者华裔富商的孩子。

后来她才知道,余世杰送她去华人私立学校读书,是想让她勾搭上一个富二代,这样就能把她当摇钱树。

她没按照余世杰的意愿去做,每天老老实实地读书,权当不知道他的龌龊行为。

余世杰也没挑明,但是见她不上道,经常找各种理由骂她,说她像猪一样笨,只知道死读书,连交朋友都不会,以后出了社会也只是一个呆笨的废物,又骂她是拖油瓶,说她没眼力劲儿,只知道白吃饭,不知道帮着家里减轻负担。

今年余世杰做生意亏了,欠了一屁股债,连装都不装了,要把她租出去挣钱。

这件事她妈知道,却没反对,默认了余世杰的做法。

在她妈默认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做好了离开泰京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