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的时候,五官有种锐利的冷意,纯真的眼眸几乎变成一只锐不可当的利剑:“你不应该待在人类社会,应该一直待在山里,永远不要下山。下了山,遵循物竞天择,丛林法则的野蛮人,就该死。”
何必这番话说的可谓毫不留情,深度可以见人骨。
如果江西糖还在这,他肯定听不懂这句话。
元归云灰眸微弯,饶有趣味地问他:“你要杀我?”
何必嘲讽:“何必。”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跟打哑谜似的。
“明明是精神系,却发了疯。”元归云轻飘飘的回问:“你真的有独立的第二人格……遛鸟大人吗?”
多粗俗的名字,却是何必定的名字。
没人发现不对劲,还是这个世界大家都习惯了疯疯癫癫。
“你怎么会懂?”
末世降临后,何必此生,下辈子,下下辈子最讨厌的人,永远是遵循丛林法则的物种,他称这种人叫野蛮人。
第一眼见到元归云,他就看穿了他的本质,厌恶地不想跟他对视,说话,可他偏偏又跟在江西糖的身边,不得不见。
“我遇见你奶奶的尸体了,她一直再喊你的名字,何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