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出的事,接下来两天周凛都没露面,期间打了一通仅持续十几秒的电话,算是报平安。
周末林月带傅南去商场买衣服,小学生长得快,去年的冬季衣服已经不能穿了。先买童装,然后林月也需要添两身,换好了叫傅南发表意见,六岁的小学生嘴可甜了,说老师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经过男装区,想到周凛天天跑案子费鞋,林月又给男朋友挑了一双。女人心细,对喜欢的男人更会处处用心,林月光靠眼睛丈量都能给周凛织件毛衣,“同居”这么久,知道周凛穿多大码的鞋子,也不足为奇。
“周叔叔给老师买过衣服吗?”傅南替老师抱不平,觉得老师对周叔叔太好了。
林月替周凛解释,一个常常加班的刑警,还是一个糙男人,自己衣服都没空买,哪会想到送女朋友。不过两人恋爱不久,周凛给了她一张卡,叫她买什么都刷那个。林月没好意思,继续用自己的,月底周凛竟然查账,发现她不刷卡,就转了一笔钱给她。
所以现在林月给傅南买东西,都是刷周凛的卡,不然周凛转的更多。
至于那双鞋,是她送男朋友的礼物,周凛敢转账,她就再也不管他。
想象那情形,林月笑了,一手拎东西一手牵着傅南,走出商场,打车回家。
周凛那栋楼下,地面停车坪。
姚晴趴在方向盘上,目不转睛地望着五楼。那是周越父母当年在江市买的房子,二老走得早,周越来江市当刑警,就住了这里,那年她读大一,给周越邻居家的小孩当家教,上楼下楼偶遇过周越,一来二去,她先看上了这位周警官。
两人恋爱,是她先追的周越,他嘴上嫌她小,其实是个大闷骚,她假装中暑生病,一个电话,他火急火燎从警局跑了回来……
往事历历在目,可他不在了,他的弟弟搬了过来,阳台上的男人衣服,属于另一位周警官。
“老师,我帮你拎一个。”
男孩子懂事的声音传过来,姚晴擦擦眼睛,随意地看过去,却看到一个清秀柔美的年轻女人。美女最容易叫人印象深刻,更何况,那是周越弟弟的女朋友。
姚青呆呆地坐着,直到年轻女人牵着小学生的背影,消失在熟悉的楼梯口。
眼泪再次滚落。
原来,那套房子,不仅男主人变了,女主人也换了吗?
……凭什么啊。
凭什么她彻夜难眠万分不舍才放弃的爱情,另一个女人却笑容甜美的享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