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认为,薛涛不是像烈女一样的典范,她本来应该是一个正常的女性,嫁了人以后遵守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作者在书中标举出薛涛这样的人,因为他对于这个文化的道统和价值观有很多不以为然的地方。

朝云,也是一个歌伎。苏东坡一生有过两段不同的感情,第一段是跟王弗,他在四川家里的原配。王弗死了,苏东坡写出这样的诗句怀念:“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王弗去世,苏东坡四处流离,政治上也不如意,照顾他的人就是朝云。朝云的诗词写得非常好,常常会把苏东坡写的词拿来唱,对苏东坡也照顾得很好。她跟苏东坡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知己的感觉。朝云是苏东坡的续弦,没有明媒正娶,只是住在一起,照顾晚年苏东坡的生活。可是曹雪芹也把朝云列进来了。儒家非常在意名分,对于曹雪芹来讲,活出自我远比名分重要。《红楼梦》在第二回结尾时把这种人性的历史写得非常清楚,甚至可能比今天的道德观念还要前卫和现代。社会里有些事件发生时,被责备的常常都是女性,而不是男性,甚至连女性都是去责备女性。

对于贾宝玉那种喜欢跟姐姐妹妹混在一起的小男孩的青春期反应,作者不觉得那是大罪恶,他只觉得那是人性里自然的状况。

第二回里提到宝玉,他常常跟书童讲,“女儿”两字极尊贵,极清净,比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宝号还更尊贵。这已经非常离经叛道了,因为元始天尊是道教的教主,阿弥陀佛是佛教里最尊贵的佛。宝玉特别叮咛小厮们:“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净水香茶漱了口才可。”只有小说会写出这么荒诞的东西,我们在儒家的经典里面从来读不到这样的内容。文学的好处就在于它可以写无法无天的颠覆性的东西。

《红楼梦》绝对是一本非常女权主义的书。几千年来人类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即使现在,很多家里都还以生男孩为荣。而《红楼梦》的作者竟然认为,女孩子比男孩子尊贵多了。以今天新的两性平权或者性别跨越的观点来讲,这是非常前卫的。

《红楼梦》里宝玉、黛玉这些人物的年龄是十二三岁,如果我们回忆当年,你就知道自己当年的情形与他们并没有太多差别。十二三岁本来就是孩子刚刚要长大的时候,很多东西还没有办法弄清楚,会很孩子气,很天真,因为正处在摸索人生的状态。

《红楼梦》对我帮助最大的地方是让我能够回到十二三岁。当你回到那个年龄再看人生,你对于眼前正在成长的下一代就不会觉得那么奇怪,你会比较容易了解他们。我一直觉得,这本书今天不能被青少年阅读是非常可惜的事。这本书绝对是最好的青少年读物,甚至西方写青少年的书,我都觉得没有像《红楼梦》写得这么好。它完完全全是用小孩子的口吻在写。如果你以为宝玉是已经长大的男孩,会觉得他讲这种话不伦不类,可是如果回到十三岁,当他被爸爸打的时候,他姐姐妹妹地乱叫,你完全觉得是合理的,因为那就是一个小孩子的状态。

这也是他的天性,因为跟这些姐姐妹妹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压力。过去世家文化的家庭中孩子所受的压力,是我们今天无法想象的。他从小就要背负一个家国的重担,一个大的道统,他要背诵的都是《正气歌》、《朱子治家格言》之类的东西。宝玉其实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而他一直想要背叛这个东西,一直想逃开。在跟这些姐姐妹妹在一起胡闹胡玩的时候,他会觉得人生比较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