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有没有觉得很温暖?甚至会觉得挨这一脚也值得。“袭人道:‘我头上发晕,嗓子里又腥又甜的,你倒照一照地下罢。’宝玉听说,果然持灯向地下一照,只见一口鲜血在地。宝玉慌了,只说‘了不得了!’”
三十回的重点,其实是在讲苦的分担,这个苦包括了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痛苦,暗恋一个人一直写“蔷”是痛苦,肋骨受伤也是痛苦。人世间如果能够有心愿去分担这两种苦,就是有“情”人了,宝玉在这一回中分担了两个人的痛苦。
希望大家有机会可以多读几次二十九回、三十回,它们是《红楼梦》很重要的部分。讲福跟情这两个字讲得非常非常深,有几个片断写得非常美,我一直有个愿望,有一天把这些片断编成小小的册子,单是“龄官划蔷”就可以是非常漂亮的极短篇。
【蒋勋说红楼梦(第4辑)】
蒋勋说红楼梦(第4辑)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从第一回开始我就许诺,就这样跟大家一起读着《红楼梦》慢慢变老。有经验的朋友都知道,《红楼梦》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阅读会产生不同的感觉。一般的畅销书,读完你不会有再读的愿望。可一部好的小说在启发人生的领悟方面,真的可以历久弥新,虽然小说本身的故事是固定的,可是因为你个人的人生经验的变化,这些故事能提供完全不同的启迪和思考。文学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很不容易,它要求写作者不能只注意情节的铺排,更要注意故事与人生的对话和互动。很多写作者急着在小说里告诉读者自己对待人生的态度,读者对他的看法只能单方面吸收。《红楼梦》之所以令人百读不厌,是因为它所提供的人生经验只是现象,就像一个球状物,能让人从不同的角度看到不同的东西。你在青少年时可能看到的是这一面,中年、老年看到的则是另一面,具备这样的圆满状态的小说,我看迄今为止恐怕只有《红楼梦》了,它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在青少年读了以后,中年又读,老年再读。
我曾经特别喜欢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最近几年不怎么想读了,觉得已经够了。可是很奇怪,《红楼梦》就在我这一次讲的时候,又有很多感受不太一样了。我常想:作者为什么要写那么多琐碎的细节?而且,这些细节为什么一定要到你人生的某个阶段才能看到?很显然,还有很多细节可能要等到我更成熟,人生历练更多的时候才会看到。我想,正是这一切使得《红楼梦》变成了文学史上最奇特的创作。当然,我们知道作者的初衷并不是想当作家。如果曹雪芹就是宝玉的话,他其实就是一个在生活中穿衣、吃饭、结交朋友的普通人,等到自己的家被抄、繁华不再的时候,他坐在桌前,开始回想自己一生中吃过什么、穿过什么、认识过哪些人……这个动机非常特别,是作者对自己一生所经历的小小事物的回忆。这里所谓的小小事物,其实并不见得真有大小之分,可能就是他曾经拿过的一个瓷碗,因为它消失了,作者特别想在记忆里重现这个碗的质地、大小、花纹……
《红楼梦》之所以让一般小说无法企及,是因为它本身是一场大回忆,而且这个回忆完全处于无目的状态,这个状态是一般的文学课堂上不会鼓励的。如果你去读小说创作班或者欣赏班,老师会告诉你小说有结构,情节该怎么铺排,人物该怎么处理……所以用《红楼梦》做小说的范本并不合适,因为作者完全不在这些规矩里,他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在记录自己的回忆。这也是《红楼梦》改编的电影、戏剧、连续剧都不怎么令人满意的原因,它们通常很难拍到我们觉得最重要的部分,那些部分恰恰是没有重大事件发生的琐碎细节。
前面我们讲过发生了一些事:天很热,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