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有庆家里被发现,另有一对羊脂玉玉钗、一条珊瑚项圈、一条璎珞腰带和一对翡翠手镯都不知下落,前面两起案子里曹有庆会将被害人的饰物拿去新丰县的当铺典当,又或是去长安黑市上交易换钱,当初右金吾卫也是凭借这些线索找到了曹有庆,可唯独岳盈秋的饰物不知下落。曹有庆认罪时虽交代了一处典当行,但右金吾卫并未找到典当记录,定罪之时,解释为曹有庆分批次典卖了许多饰物,记错了,但有岳盈秋的头发和金耳坠,再加曹有庆认了罪,并未追查清楚便结了案。”

姜离又问:“案发当日,曹有庆在何处?”

裴晏道:“他翻供之时,说案发当日他躲在家里并未出门,还有一位当地走街串户收铜铁器物的游商到过门上,他彼时生活艰难,典卖了一套旧铜茶具换了些银钱,此后仍然躲在家里,但彼时即将行刑,游商又素无落脚之地,金吾卫并未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