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摧眉 梁唯诚华红霞 1497 字 1个月前

常常写到深夜,她可以好几小时不挪一下。

陈顺把饭放在灶上保温,知道她在忙大事,每到这种时候不会去打扰。每天默默把油灯的灯罩擦到锃光,方便她晚上照明使用。

杜蘅让他先吃,别等她。

看他不肯,提议不如端饭菜到她身边来,她喜欢看他吃东西,一边看一边写。他吃东西时胃口好,享受他的咀嚼,能给她解馋。

陈顺说好。

但他是真怕打扰她,经常端着饭不动筷子。

眼看写讫的稿子越来越多,满纸是她规整的字迹,一手钢笔字漂亮极了。

重点是整齐,看起来不但不累眼且赏心悦目,仿佛在隐形戒尺约束下写出来的。

画直线也是一笔。

标记数字,标箭头,看她落笔,陈顺常常看入迷。

除了写给县文化馆的厚厚一封信,她还给知青办大队写了一封,建议更换钢铁丢弃点。

造纸厂附近并不适合丢弃钢铁,信上简要地陈述了为什么不适合的地理位置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且附上地图。

最后一笔落定,她将公文纸叠好。

当然,这些不是她一笔落成,倚马立就的。

白天在修渠现场,她一边干活,一边分出闲置的思想,不断在脑子里盲写,润色,修改。所以晚上到家写得就快了。

陈顺并不知道这点。

他怔怔的,饭一口没动,看她写字,看她画图,看她写好。

心里很震撼。

看了几天,还是震撼。

不知道咋说,笔在她手下不像是笔,很像一杆子枪。

杜蘅一连几天在灯下专注的样子,文静,柔软,总让他想起那天她说的“爬也要爬去”。他知道她内里很有股劲,是有主意的人,是读书人也是能人。

她做这些一定有她的道理,虽然目前他还不太懂。

陈顺把饭放下,先去给她把灶上的饭菜拿来,自己吃冷吃热不那么重要。

两人坐着吃饭,陈顺总爱看她。

看她的斯文吃相。

他也爱看她吃东西。

小小的嘴,细嚼慢咽,很动人。

她做什么都好看。

刚结婚那会儿,他上桌前总在心里告诉自己,多嚼几下,等会再吞,慢一点,你他娘的慢一点,就怕自己吃相不好,吓到她。

杜蘅却说没事。

她饿狠了,吃得也快。

其实还有一半的话她没说。

任何人要是饿成饿痨,什么都吃,什么都顾不上,狼吞虎咽,斯文不斯文不值一提。她甚至抓过苞谷粉拼命往嘴里塞,任由粗糙的粉末像一把钢锉似的,生刮喉咙。

晚饭后有电了,屋里拉了灯。

杜蘅没有直接上手,而是用布裹着,拿起那个长条状的东西。

动作很轻,很小心。

那天她正想和陈顺说来着,宝路忽然十万火急地来了,她只好把东西收拾回抽屉。

这几天一直在给县文化馆和知青办大队写信,现在有空可以解答陈顺的疑惑了。

一年来,她没对任何人说过。

“这叫车軎。”

“古代马车上的一个零部件,主要用来固定车轴。”

她谨慎护住下方,把车軎移到陈顺眼下,给他看上头的纹路。

“这是种叫做鋄金银的工艺。要事先把纹刻出来,再用锉刀锉,增加附着力,通过高速撞击使金银材料紧贴表面。”

她的声音很适合用来解说,稍微说个长句更吸引人。

陈顺插不上嘴,但他听懂了,这是一件文物。

杜蘅她一边把东西裹好,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