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行军途中,路过一个被掳掠的村庄。
白骨累累,火烧过的房屋残骸上似乎还有斑斑血迹。
在军书的召集下,就连和尚都举起屠刀来参军了,原来的新兵也变成了老兵,滚到脚下的头颅见多了,从畏惧变得麻木,喷到脸上的鲜血遮蔽了视线,用袖子擦擦再来。大汗亲赴沙场,将军带头冲锋,英勇无畏的魏军拥有至高无上的士气,这是铁与血的交锋,是寸土不让的拼搏,在一场场战役的洗礼下,再废的烂泥也能变成钢铁。
牛大力已经不会发抖了,可惜魏大男不知是什么心理,死活不肯陪他垫底做最丢人现眼的那一个,非要和他较劲,每天不停操练,就是想超过他。作为被同期评为窝囊废的两个家伙之一,牛大力顿感压力,生命诚可贵,面子更重要,少年不服输的斗争心被挑起,就没什么道理可讲,为了不被人鄙视是最差劲的一个,他要挽着袖子拼命上!
魏大男能砍一个敌人,他就要砍两个!
魏大男能砍两个敌人,他就要砍三个!
魏大男能砍三个敌人,他就要砍四个!
他,牛大力,纯爷们!绝对不会输给个死矮子!
魏大男的身高似乎停留在原地,没长过,也没怎么变壮,自从被嘲笑箭术不好后,他下了苦功去练,勤奋得人人都自愧不如。如今在军营里射箭的准头能排得上号,百步穿杨不在话下,奈何天生力弱,开不了强弓,身材又不够威武,总归是个天大的遗憾。老田惋惜说若非如此,他很有可能会被对箭术情有独钟的大汗调去身边做亲卫。而牛大力对自己的马儿疼到骨子里,舍不得它受半点伤,所以最重骑术。他骑术很不错,人和马在战场上穿梭来去受伤不多,挺擅长躲来躲去钻空子杀敌,虽然没啥英雄气概,但很实用。他最自豪的是自己瘦弱的身板终于有了些男子汉的肌肉,个头也拔涨了些,皮肤晒得黝黑,下巴长了好几缕帅气的小胡子,就连阿娘来了也定认不出这神气活现的军大爷是她原本捧在心窝上疼的柔弱幺儿了。
他们俩都不再是拖后腿的废物,都是一名合格的战士。
他们是互相竞争的朋友,也是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