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她也不会离开了。
一个人习惯了常年在孤独中与自己搏斗,他毫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
被人喜欢是一件幸福的事吗,沈括从来没有感受过。
远处渐落的夕阳在她脸庞笼上一层柔和的微光,她嘴角扬了起来,坚定地说:“反正,人都要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然后一生只做这一件事,就足够了。”
沈括眼睑低垂,凝望着她,看了许久,直到女孩耳垂渐渐浮起红晕。
“你...看我干嘛。”被他深沉的目光这样盯着看,她有些紧张。
只是几秒,沈括立刻移开视线,瞥见前面小贩推着轰隆隆的机器车,在卖米泡筒。
他立刻拉着她走上前去,买了三根米泡筒,一股脑塞给了她。
陆嫣欣然接受,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咯吱咯吱跟个小仓鼠似的,小口嚼着泡泡的米筒。
沈括望着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似乎也没有回家的意思。
“你吃么?”陆嫣掰下半截米泡筒递过去。
“我不吃零食。”
“那我就不客气啦。”
脆脆的米泡筒被她咯吱咯吱吃了个精光,夕阳渐渐沉了下去,陆嫣站起身,拍了拍裙上的碎屑,说道:“那我回家咯!”
“等等。”
沈括看着她,忽然伸出手,轻轻触到了她嘴角的位置。
“唔!”
陆嫣的心猛地提了起来。
他冰凉的指尖拭掉了黏在她嘴角那一粒白色的碎渣,随手扔进了自己的嘴里。
“你……”
不是不吃么。
他捻着舌尖的一缕甜味,推了推她的肩膀,嘴角微扬:“快滚吧。”
第31章
周末, 陆嫣好一番软磨硬泡, 总算将陆臻拉到了图书馆一起学习。
若是换了从前, 以妹妹的身份, 别说把陆臻按在桌边学习, 就算是拉他到图书馆看看闲书,都没可能。
陆嫣没想到作为女儿,说话竟还挺管用。
陆臻时时刻刻想着在女儿面前以身作则,他要不树立一个好榜样,将来女儿跟着他有样学样,那可还行。
图书馆里, 陆大少爷没精打彩趴在桌上, 看着英语课本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 脑袋上像是有一串苍蝇飞,很快就把他绕晕了。
他打了个呵欠, 脑袋重重地磕在了桌上。
陆嫣毫不留情地将他揪起来,拼命摇晃,义正言辞说:“爸, 认真学习!”
陆大少爷绝望地打了个呵欠:“小嫣嫣, 当年你老爸也是这样逼你学习的?”
“这算什么啊,当年你可是拿着鞋底板站在我身后, 我一打瞌睡你就抽我。”
“胡说, 我能做那种事吗!”
“老爸,有句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陆嫣笑着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乖, 别睡了,跟我一起学习呀。”
“学习真他妈难,比老子做生意难多了。”
其实,陆嫣知道他做生意也不轻松,曾经她听梁庭叔叔说,陆臻大学时候脱离家庭,独自出来打拼,那可是真的吃了不少苦头,住过地下室,深夜里陪客户喝酒喝到吐……
不过是因为现在有陆简老爷子给他撑腰,有偌大的陆氏集团身后傍着,所以陆臻的人生目前来说还是顺风顺水,没有遇到什么大的挫折。
“爸,你算算,今年你都十八了,十八意味着你成年了,不久的将来,你就会遇到我妈,你生命里最最重要的女人,你想让她看见你现在这副不求上进的模样么?”
这话似乎有点作用,陆臻总算挺直了腰板,鼓起精神道:“学就学,老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