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十几岁就做警察的卧底。”麦秋宇骗他。

“真的?”陈麟声坐直,他自小梦想就是跟父亲一样做警察,忽然听见警察二字,立马打起了精神。

“当然是假的,”麦秋宇敲他额头,“我爆了他的保险箱。”

“你,”陈麟声木木的,“你跟他有仇。”

“我根本不认识他。”

“那就是你很有正义感?”陈麟声的脑袋已经有些转不动了。

麦秋宇有些无奈地审视着陈麟声,等他发现自己的问题有多蠢。

陈麟声避开他的目光,吸了吸鼻子。

“听说他可以预知未来,我想看他能不能预知到自己的钱会被我偷走。”

“预知到了吗?”陈麟声好奇。

“你说呢?”麦秋宇的眼睛如同深潭,看得陈麟声心中一愣。

下一秒,两个人相视一笑,笑得很坏,声音也大,引得邻桌纷纷侧目,看向这对英俊而年轻的亚裔青年。

麦秋宇重新拿起刀叉,嚼着国旗餐里的石榴籽:“我以他的名义把钱分三份捐掉了,一份给福利院,一份给天文馆,一份给医院。”

陈麟声还在笑。

麦秋宇本就是想逗他开心,却没想到效果如此显著,直到坐到车上,陈麟声还咧着嘴角。平常不爱讲话,也不爱笑,到哪里都是孤零零的,时不时还受人欺负。这样一个人,被他麦秋宇逗笑了。他忽然很有成就感。

怕他晕车,麦秋宇降下了车窗。

风徐徐吹进来,吹得陈麟声渐渐冷静,他靠在窗边,面色平静。这一秒,他几乎忘记了一切,尽情地欣赏着异国街角的景色。

麦秋宇看他一眼,就忍不住看第

这一次,陈麟声没有躲,他喝醉了就不会躲。这秘密由麦秋宇第一个发现。

自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认定,自己想和陈麟声结识。像他这样的贼,只对两种人感兴趣,一种是厉害的贼,另一种便是愿意豁出自己抓贼的人。前者心态平稳、手段纯熟,而后者,往往需要倔强和纯净。

显然,陈是后者。

究竟什么样的人,能在对方有刀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地扑过去。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愿意这样舍己为人。

麦秋宇实在好奇。

他时常去找陈麟声,可陈麟声似乎并不对他好奇。这样的关系,实在很难维持。他只好剑走偏锋。多亏第一次见面喝了酒,才让他发现,喝醉了的陈麟声,情绪外露得更多,也更容易接近,像放松的带壳动物,能给他看一眼壳里的软弱。

他更喜欢陈麟声这个样子。明明比自己小几岁,不应该有太多负担。

车开了一段,他忽然打趣:“有没有把口袋扎出一个洞。”

陈麟声转过头来,愣愣看他:“什么?”

“餐叉保不了命,”麦秋宇笑着,随手打开车前夹层,里面摆着几把刀具,“挑一把。”

陈麟声这才反应过来,他在衣服口袋外摸了摸,发现自己早上藏的餐叉已经不在了。他呆坐几秒,懒懒地靠了回去。没说话,只摩挲那几把刀的刀柄。

麦秋宇没问他藏餐叉是为了防谁,麦秋宇根本不在乎。

陈麟声的手指拨来拨去,最后挑了一把尺寸适宜且开过刃的。

将刀仔细收好后,陈麟声忽然问:“可以抽烟吗?”

“可以。”进入繁华街道,麦秋宇目不转睛盯着前路,但还是没忘记将窗开得更大。

“真的可以吗?”这句话隐有笑意。

麦秋宇下意识转头,看见陈麟声正倚着椅背,朝他懒懒地笑,他真的醉了,眼睛微微眯着,手里握着一方蓝色烟盒。

很熟悉的烟。

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