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流着血,唇角也因为被顾行舟扇巴掌而破了口子,浑身上下没一处好肉。他饥肠辘辘,这城市熙熙攘攘的灯火都与他无关,他只能在潮湿黑暗的角落里,阴沟里的老鼠一般,躲避着追赶他的保镖,一路往家的方向逃。

他看到自己家附近在拆违章建筑、砖块砸落疑似致人伤亡的新闻,急匆匆地给妈妈打电话,想要确认她的安全。

嘟、嘟、嘟……

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他要失去妈妈了吗?

他明明什么都没做错,他明明有在努力的生活。但他所拥有的一切都被夺走,被踩碎,被碾在他人的鞋底,肆意嘲笑。

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引起了顾行舟的注意力。

对于顾行舟那样的有钱人,所有人都是蝼蚁,都是玩物。在这些玩物中,宁笙是最倔强的那一个,他不服输,一身傲骨,无论怎么折磨作践他,他依然站得笔直。

越是这样,顾行舟越想折磨他,看看他什么时候会屈服。

身穿高定西服、养尊处优的恶魔,居高临下,玩味地看着宁笙,漫不经心地把他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予取予求,生杀予夺。

宁笙挣扎着,拼尽了全力,好不容易才从地狱中逃出来。他拼命往前跑,跑出黑暗,跑出那纠缠着他的泥泞,在那光照射而来的地方,他看到了……

一个小吃摊。]

写到这里,玛修嘴角抽搐了一下,感觉画风有点奇怪。

她特意用了青春疼痛的文风,但为什么,一写到简云蓝的小吃摊的时候,画风都变得滑稽了起来。

不管了,继续写:

[在这个热闹的小吃摊里,有人递给了他一碗云吞。

那只是一碗普通的云吞。但宁笙饿了太久,又走了太多的路,那碗热气腾腾的番茄浓汤云吞,很烫,却很鲜美,他接过去,一口口吃下……

原来,他还活着。

原来,他可以逃出那样的地狱,重新开始生活。

人间烟火气息重新笼罩住他,把他从冰冷的深海中拖拽出来,人群熙攘,笑着闹着,簇拥着那个小吃森*晚*整*理摊老板。老板递来的那碗云吞,把宁笙带进了这万家灯火中,从此他不再是孤单一人。

看到么多人,那些顾行舟的保镖只好离开。而这时,他收到来自妈妈的信息:‘妈一切都好,今天带着你外婆在搬家呢,没看到手机。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