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突然,勾娘也没想到南天烛的鼻子当真这么灵,愣了一下才摇了摇头:“我没受伤,身上的血腥味只是因为……我月事突然来了,也是因为这样才去洗衣服的。”
“……”
登时室内一片安静,许久,南天烛才干笑一声:“对不起啊勾姐姐,我还以为是这病秧子连累你……”
“无妨,做这行风餐露宿,东家又不省心,日子总不太准,小蜡烛你知道了就好。”
勾娘出身江湖,说起这些事并无任何避讳,而孔雀却是立刻白了一眼曹野:“姑娘家这种日子总是不大舒坦,弄不好还要腹痛,跟受伤了也没区别……都这种时候了,你一个大男人,昏在外头还要让人家扛你回来,也是真没出息。”
“你这话说的,好像我想昏在外头让人扛我回来似的……”
曹野更是无奈,要知道,他可不是昏在外头,而是差点死在外头,只是碍于他的身份,今天上州署的事情不便与几人详说,事到如今也只得哑巴吃黄连,生生转了个话题:“说起来……我先前藏在衣袖里的那两卷案卷呢?孔雀你放哪儿了?”
孔雀用下巴点点床边,好在那两卷他拼死带出的案卷没丢。
曹野见状长舒口气,捡起其中一卷没来及看完的,结果刚看了两行,脸色便再度变得凝重起来。
“果然……蜀州百姓很早以前就对肉仙情有独钟,即便这东西吃了会发狂,还是会有百姓高价去买。”
曹野将案卷递给勾娘,另外三人不知他今日在衙门查到的东西,凑过来看了几行后孔雀脸就绿了,南天烛更是忍不住一阵作呕,难以置信:“不是吧……原来那些人吃了肉仙后,不光会发狂咬人,还会直接把人吃掉啊!”
即便是勾娘,看了那案卷上所述也忍不住皱起眉头:“但是……分明昨日我们都吃了肉仙,却无一人有这样的症状,这是怎么回事?”
此事曹野也没想明白:“现在还弄不清楚,这些发疯的人家几乎都是三代或者四代同堂,意味着他们可能都是久居蜀州的本地人,而且,你看六年前发疯的林家,家境十分贫苦,住在草屋里,饭都快吃不起了,却还花了大价钱去买了添不饱肚子的肉仙,这不奇怪吗?”
“不但如此,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因为肉仙发狂吃人,蜀州城百姓应当都知道肉仙有毒,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继续吃?”
勾娘也觉出不对。
如果说肉仙于他们无用,却对蜀州百姓有用,那只能说明,问题其实是出在蜀州这个地方。
是肉仙与蜀州百姓有些不为人知的渊源,这才导致蜀州本地住民对肉仙非常痴狂,以至于后来会被人利用,以此建立了长生教。
话说到这个境地,孔雀总算回过味来:“这么说,是蜀州人爱吃肉仙在先,长生教便以此将肉仙说成是神仙仙蜕,这么一来,蜀州百姓对肉仙的痴迷便成了此物是神物的佐证,长生教也得以吸引更多人入教……这帮畜生!”
“难怪他们都是蜀州口音……”
回忆起先前教中种种,南天烛后知后觉许多教众都是本地住民,这才会完全不知有北境神舞这回事。
她喃喃道:“但是,如果说蜀州百姓早就认识肉仙,又为什么会容忍外来的长生教将此物说成是神物呢?毕竟,自从成了所谓神火将军的仙蜕,原本就价格不菲的肉仙就变得更加稀缺了,而他们还必须要臣服于长生教,才能够拿到原来对他们唾手可及的东西。”
……此事确实奇怪。
众人陷入沉默。
隐隐之中,他们却都有一种感觉,一切疑问的源头都在于蜀州人和肉仙的关系……
只要知道在此地土生土长的百姓究竟是如何看待肉仙,他们便能知道,肉仙于他们而言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