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译撇撇嘴,一副地痞无赖的模样。

我看着他,只感觉眼睛都要移不开了。

真他妈坏,妈的。

酒过三巡,我慢慢也被这种热烈的气氛感染,变得活跃起来,偶尔问一两句话。

“放屁,老子唱歌多好听啊。”阿壮不满:“你们耳朵里塞驴毛。”

“滚蛋吧。”阿豹嫌弃的很:“我家的老母鸡听了你的歌都他妈不下蛋了!”

“我去你的。”阿壮笑着骂他。

“我记得咱们里面几个是谁唱歌好听来着?”小文推推眼镜:“球球还是徐译?”

“徐译,徐译,是徐译。”球球点着烟洗牌:“我在乐队里是打鼓的,你听就我这破铜锣嗓子,哪会唱歌。”彧棪

徐译还会唱歌?

这又是他什么时候学的?

“想起来了,他唱那首歌可骚了。”阿豹一拍大腿:“叫什么来着。”

“夜色!”球球说:“叫夜色,快快快,给他点了,再让他唱一遍,妈的,那个浪。”

“不了不了。”徐译笑笑:“唱不动了。”

他像是有些醉了,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一直想往我身上靠,我强撑着他,才让他没有倒下去。

“唱个,唱个。”阿豹站起来带动大家:“徐译!夜色!徐译!夜色!”

“真不行。”徐译摇头。

“徐秒听过没。”阿豹问我。雩偃

我摇摇头,有些尴尬:“没有……”

“看到没,连徐秒都没听过,不行,你就是不冲着我们唱,你也得冲着徐秒唱啊。”

徐译沉默。

我不喜欢阿豹这样说,我不想当束缚他的人。

我还没说话,徐译问我:“想听啊?”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我身上,我感到如鲠在喉,半晌,才微微点头。

他嗯了一声,扶着沙发站起来:“行,想听就唱。”

他晃晃荡荡地走到中央,拿着话筒。

他个高,肩宽,腰细,腿长,英俊,潇洒。

往那儿一站,台风就出来了,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歌曲的旋律激荡、欢快、魔性,配着他低沉沙哑的声音,直让人心潮澎湃,想站起来舞动身体。

我没想到他会唱歌,更没想到他会唱这样的歌,还是粤语。

一瞬间,我仿佛重新认识了他。

认识了那个,不单是我哥的他。

是一个站在人群中散发魅力的男人。

他玩世不恭、举止浮夸、动作轻佻。

但他温柔、幽默、体贴、大胆、迷人。

“该玩玩,该吃吃,该烦烦。”这是他曾告诉我的话:“快乐一点,洒脱一点,随性一点。”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一直看着他。

你永远这么随心所欲,敢爱敢恨,坦荡无畏,赤诚热忱,怎么叫我不爱你?

荧光的彩灯吊灯射灯继续照耀,

频闪的激光今晚发挥继续揭晓,

独立大屏幕独立座一角,

饮番两杯啤酒冻饮算不算是快乐,

今天开心了吗,

今天寂寞了吧,

请抱起吉他,

独自寻乐唱吧,

还不足够吗,

请抱紧我啦,

来一起跳舞吧,

开心跳动迷迷糊糊地便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