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温心妥看了一眼,认出了上面猫粮的图标,问:“养猫了?”

徐斯佑的女朋友乐晴也在,亲切地笑着,“准备了,打算过几天去宠物店看看。”

“本来都决定买蓝猫了,去了附近宠物店看了,都觉得蓝猫不亲人,我俩想着再看看,可能这也得看缘分呢。”徐斯佑转头问,“诶,心妥,你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品种?”

温心妥摇摇头,“我不了解猫。”

乐晴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去看看猫,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徐斯佑啧了一声,“你就是看见帅哥走不动道了。”

温心妥笑了笑,他是没有多少攻击性的长相,脸小但不尖,平下巴大眼睛,嘴唇微微上翘,长得就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

“不了。”他温声解释,“小时候被猫咬过,有心理阴影。”

那个时候整条手臂都被抓得血淋淋的,捂着伤口回家,下意识躲进他妈妈的怀里,却只看见她脸上无法掩饰的不耐烦与厌恶,第一反应不是关心,而是责怪:“你跑哪去了!你不碰它不招惹它,它会抓你吗?”

错愕与惶恐瞬间盖过了疼痛,这是他第一次感知到宋清兰并没有那么爱他。

说不清楚是真的讨厌猫,还是对他父母的态度心有余悸,害怕再次窥探到难以接受的事实,温心妥后来都没有再主动靠近过猫。

吃完饭,温心妥帮忙搭架子,徐斯佑欲言又止地看他,温心妥也不是傻子,自然明白他的眼神表情是什么意思。

其实到现在已经一周了,梁声没有给他发过信息也没有打过电话,温心妥偶尔会有恍惚的时候,就好像那天晚上只是一个梦,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错觉,认为自己只要找个借口回到梁声家,他们就能若无其事继续过日子。

可温心妥还有一点自尊心,哪怕最近他心闷不快,夜里突然惊醒的次数增多,也不想要主动回头。

温心妥觉得自己也只有这点自尊了,时间会磨平一切,他已经从很多事情是深刻地明白这个道理。

徐斯佑问:“所以是为什么?”

温心妥不怪他的好奇唐突,毕竟一周前他俩还是十分恩爱的样子。

“为什么啊。”温心妥笑着把木架子的凹凸拼在一起,“可能就是觉得累了,不想继续了。”

徐斯佑叹了口气,“我懂,有时候吧,就是突然累了,过不下去了,你说有天大的事吧,其实也没有,纯粹是过不下去了。”

温心妥点点头,不可置否。

他搬入新的小区,也需要重新适应,早上起床的时间也提早了半个小时,他每天在地铁上昏昏欲睡,下班时为了争最早一班车回家,通常走得很快,某一天回家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脚后跟很痛,脱了鞋才发现是被鞋子磨破了。

温心妥经常在花钱上钻牛角尖,在喜欢和值不值得之间摇摆,有时候值得比喜欢重要得多,所以他买鞋要挑很久,要便宜要耐穿,还要第一次穿起来就不磨脚的,能买到一双合适的并不容易。

都说鞋越穿越舒服,温心妥第一次知道穿久了的鞋不会越来越合脚,但他没有立即扔,因为没有其他鞋子了。

温心妥丢掉的东西都留在了梁声家里,其中包括了两双运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