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皱巴巴的借条,递给姜茶。

纸上用相当稚嫩的笔迹歪七扭八的写着

1972年12月14号,李红梅向姜茶借款伍拾元整。

李红梅脸有点红,“我没读过什么书,字写的丑。”

就这些字,还是她还没离婚的时候,姜向东教他的。

只可惜,离婚之后,就再也没学过了。

没时间,也没人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