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一个人等待死亡。
直到那一天。
我一个人坐在树荫下,盯着球场上正在投篮的几个男生发呆。
“同学,我注意你很久了。”一个声音突然传进我耳朵里,我抬起头,看见了不知何时站在一旁的贺暄。
生平第一次,有人主动跟我搭话。
这个人还是学校里大名鼎鼎的篮球队队长。
他站着,我坐着,他眼里满是笑意,微微弯下腰注视着我,声音清朗:“你看上去跟我差不多高,身体素质也不错的样子,要不要考虑一下加入我们篮球队?”
什么样的瞎子会认为我身体素质不错?
“不会。”我淡声说。
“什么?”他眉头微皱。
“我不会打篮球。”我说。
一个从小心脏不好、被孤立排挤的人,怎么可能会打篮球?
“真的假的?!”他语气夸张,“男人怎么可以不会打篮球?!”
“没兴趣。”我说。
我以为他会就此放弃,然而下一秒,却听见他认真地说:“那我来教你。”
我愣住。
没见过这么自来熟的人。
“打篮球很有意思的,我一定很快就能把你教会!”他自信满满,一把勾住我的肩膀。
吵死了。
但他的笑容,好似阳光。
让我忍不住想要靠过去。
明知道自己离正常人的世界有多远,明知道不合适,不可能,不应该。
可我还是抱着微弱的希望,报名参加了他的篮球队。
结果没有一丝意外,我被刷下去了。
贺暄随口敷衍着:“原来你心脏不好啊?怎么不早说?那你还是好好保重身体吧。”
然后他再也没理过我。
就跟其他所有人一样。
他跟我搭话,冲我微笑,只不过是想为自己的篮球队招人而已,一旦发现我并没有利用价值,便懒得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原本,我可以好好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不踏出去。然而贺暄轻飘飘地敲碎了我的壳,又丢下暴露在空气中失去庇护的我,头也不回地离开。
可惜,我并不是那么容易被甩开的人。
当一个人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失去,他会变得很可怜,或者,很可怕。
当他在篮球场上斗志昂扬时,当他喝下追求者递过去的水时,当他跟兄弟们勾肩搭背时,恨意都在我胸口翻涌。我每分每秒都在渴望着吸干他身上的血,将他每一块骨头都压扁搅碎,塞进密封罐,存放在床头。
大名鼎鼎的篮球队队长,自然也会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女朋友。
之后便是,接近孟朝朝,爱上孟朝朝,囚禁孟朝朝。
贺暄那种人,不配拥有那么美好的孟朝朝。
当然,我也不配。
所以,我使用了最卑劣的办法独占她。
谁知老天爷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我的心意,我的感情,成了一场滑稽的情景剧。
兜兜转转,竟然还是我和贺暄两个人的对峙。
我羞辱他,折磨他,把他按进装满水的浴缸。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终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杀死这个人。
可我却松开了手。
明明恨他入骨,明明浑身每个细胞都在渴望杀死他,大脑却在那一刻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我们初遇那天。
树荫下,他额头上微微冒着一层汗,弯起嘴角跟我搭话,说他注意我很久了。
那时的我以为,他会是那个拉着我走到阳光下的人。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