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为什么又跟他混在一起了?这些都等待解答。
如果李华是自愿的,我不会多管闲事。
如果不是,只希望我还能来得及给他一份回答。
来到酒吧,人非常多,秦湛给我打电话,我们两个对着吼了半天,他挂了,跑出来找我,“妈的真够呛,嗓子都呲毛了。”
我跟着他进去,他给我指了指,“那儿呢。”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看到两个抱着的人,“哪儿?”
“那儿啊,就那儿,抱着的。”他说,有些惊奇,“你这么单纯呢,你该不会不知道吧,他俩是那种关系啊。”
我愣愣地看着他,转不过弯,“哪种?”
秦湛匪夷所思,“那种。”他鼓起掌,“啪啪啪那种。”
“他俩谈恋爱了?”我的声音都拔高了,欺负人的和被欺负的?这也能谈到一块儿?
他说啥呀,不是。他沉默,像是不知道怎么说,“反正据我的小道消息,恋爱是没谈的,关系,是发生的。我听曾经几个跟郑源混的人说,他俩早就搞一起了,虽然不是那种搞,但后来就变成那种搞了。”
我傻眼了,“李华也同意?”
“不同意啊。”他看傻逼似的看我,“你就不会联系上下文么?不就是他不同意,所以被逼的从楼上跳下去了,然后郑源才以非法囚禁他人被警察传话了啊,但是又也没发生实质性关系,够不上强奸,他家又有钱,李华家又谅解,不追究,说是同学之间发生的小摩擦,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
他干脆一口气说完了,“但是后来有人撞到他们俩去开房了,那关系应该就是做实了。”
我真操了。我消化着这一惊天消息,只问了一句,“为什么不算是谈恋爱?”
“不知道。”秦湛说,“郑源看不上他吧,把他当宠物,但不当男朋友。”
“李华愿意?”
“你他娘这不废话,让你当宠物,你愿意?”
那就是不愿意。
不愿意就是被迫。
被迫就是强奸。
就是强制性发生关系。
不能因为反抗不过就算是他自愿。
照这么说,劫匪架着枪让人质把钱给他,人质给了就是人质自愿?
我左右看看,找服务生要了杯酒,秦湛说你干嘛?我说我去会会他,他说我也去,我说你不用,你还坐回去,留意着这边的动向,看情况不对了再过来。
秦湛像是想起什么,记忆犹新似的,“我警告你段喻,不要再给人脑袋开瓢,郑源能不碰就不碰,而且这不是我的地盘。”
我知道他说的是之前的事,说知道了,放心吧,现在没那么冲动了。
他显然不信我,还是人在不远的距离跟着我。
我端着酒朝郑源走去,他和几个男生聊的正嗨呢,看到我有些惊讶,“段喻?”
他往我身后看了看,像是在找什么,才上下打量我,“你一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