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坤身边鞍前马后伺候,陆坤还亲昵地叫他“小豆子”。如今小豆子成金豆子。
陆坤活到三十岁得出个道理,人要想出头就得能伸能屈,很快地,他在小豆子的引荐下到后街区的个叫橘色的酒吧当负责人,像是又回到二十多岁出头的那段岁月,腔热血,前前后后的小兄弟,大把大把地捞钱。
可是陆坤已经不想再过醉生梦死的生活,实在的,他也不喜欢份酒吧的工作,之前他好歹也是个小老板,也看过许多经营管理的书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就连穿衣打扮也是参照什么芭莎士的,总之走出去也可以算上是个有魅力的成功人,谁知福飞祸至,夜间又退回十年,干起毛头小子的活。
“大哥,少喝。”小贾劝道。
陆坤神情苦涩,慢慢摇头:“小甲虫,不知道,哥心里悔着呢。”
“算……大哥,真的算……也许和嫂子真的没缘分吧。”
小贾话没完便被陆坤狠狠瞪回去。
“算没。”小贾立刻退却。